廣州市黃埔區會元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公告
廣州市黃埔區會元學校是廣州市第二中學與廣州市黃埔區合作開辦的九年一貫制普通公立學校,是黃埔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現由廣州市第二中學代管。為確保我校新開辦教育發展需要,建設高水平師資隊伍,我校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簽訂勞動合同,不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共5名。面試和筆試考點預設在黃埔區水西路11號廣州市第二中學高中部校區。具體招聘職位見附件1。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從分配;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5.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6.同時具備以下具體資格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1.應屆畢業生報考條件: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應屆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應在畢業當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社會人員報考條件:
30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且具有全日制中小學教學經驗。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報考:
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4.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以年齡要求30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5.報考的社會人員和應屆畢業生還應具有以下條件:
(1)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報考其他學科教師職位的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2)報考英語教師職位,應通過專業英語八級以上考試;
(3)報考人員申報職位須與其大學期間所學專業相符,應屆碩士研究生須以研究生專業報考;
(4)所有應聘教師職位的人員(2017屆畢業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7屆畢業生須在畢業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6.通過考試擬聘用的人員須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