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廣州實驗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公告
北京師范大學廣州實驗學校是北京師范大學與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合作舉辦的十二年制公辦學校,是黃埔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為確保我校開辦初期教育發展需要,建設高水平師資隊伍,我校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現發布本公告。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20名。考點設在北京,由北京師范大學基礎教育對外合作辦學部組織實施。具體招聘職位見附件1。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從分配;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5.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二)具體資格條件: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1.應屆畢業生報考條件: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
(2)2017年“211”工程及以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應在畢業當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在職人員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為在職教師,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三年及以上專任教師工作經歷。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 來人員的報考:須提供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4.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11月15日(公告日)(例如:以年齡要求30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6年11月15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5.報考人員還應具有以下條件:
(1)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報考其他學科教師職位的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2)報考英語教師職位,應通過專業英語八級考試;
(3)報考人員申報職位須與其大學期間所學專業相符,其中應屆碩士研究生須以研究生專業報考;
(4)所有應聘教師職位的人員(2017應屆畢業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7屆畢業生須承諾在入職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6.通過考試的擬聘用人員應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5日-12月1日。報名截止時間為12月1日下午17點整。
2.報名方式:發送簡歷到bsdgzsy@126.com,并命名為“聘用-姓名-應聘學科-畢業院校(專業)”。
3.每名報考者根據所學專業限填報1個具體職位。每個學科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才能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作相應調整)。
(二)資格審查及現場確認
1.資格審查及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2016年12月2日,北京師范大學,具體時間及地點以短信通知為準。
2.通過簡歷篩選的考生網上下載《報名表》和《資格審查目錄表》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3.資格審查由北京師范大學基礎教育合作辦學平臺學監團專家審核,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環節,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現場領取準考證。
(三)面試(含試講)
1.試講時間:2016年12月3日進行,具體時間以北京師范大學基礎教育對外合作辦學部網站(http://hzbx.bnu.edu.cn/)和黃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為準,請考生留意網上公布。
2.形式:試講與專家提問。試講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技能。藝術、體育、信息技術等學科應聘人員可根據本人專項自行決定是否攜帶展示所需器材。
3.試講成績占應聘人員總成績的70%;試講成績低于75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試講成績合格的考生,依試講成績高低順序以1:3的比例進入筆試。通過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成績合格的考生全部進入下一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