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要求填寫并提交教師招聘業務審查材料(詳見附件2),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區委組織部審批,然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順德區教育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學校按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其中應屆畢業生試用期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最多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脫編手續。
若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區教育局審查資料不合格的,自行放棄聘用的,所缺崗位人員,是否依次遞補,由招聘學校研究提出意見后報批,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經鎮(街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區教育局審批,區屬學校的直接報區教育局審批。
經聘用后自行放棄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再參加順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并按不誠信應聘記錄在案。
五、其他事項
1.已經在我區赴高校設點招聘中被錄取的人員,不能參加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否則按不誠信應聘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學校對照招聘基本條件,結合本校招聘崗位(學科)實際需要,可適當提高崗位(學科)招聘條件要求和設置有關特定條件,如學歷、學分績點、職稱要求,學科專業的特定方向等,但不得設置歧視性條款。
3.擬聘人員提交教師招聘業務審查材料后,經審核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一年內(從筆試之日起計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屬于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當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按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處理。
5.本公告招聘條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數量或本級。
本公告解釋權歸順德區教育局。
順德區教育局咨詢電話:(0757)22830229、22830226、22830266,監督電話:22830252。
各鎮(街道)教育局咨詢電話:
大良教育局22232774;容桂教育局28381256;
倫教教育局27729935;北滘教育局23272710;
陳村教育局23830091;樂從教育局28338897;
勒流教育局25553481;龍江教育局23888768;
杏壇教育局27388311;均安教育局25386926。
佛山市順德區教育局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1、附件1:1、順德區教育局2017年公辦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高中).xls
2、附件1:2、順德區教育局2017年公辦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職業學校).xls
3、附件1:3、順德區教育局2017年公辦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xls
4、附件2:2017年順德區公辦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日程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