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于社會在職教師的,必須具有初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技術等級證書,從事本專業教育教學工作1年以上,且有企業工作經驗1年以上或指導學生(或本人)參加職業技能競賽獲省一等獎以上。
(2)屬于企業或其他事業單位人員的,必須具有2年以上與應聘專業對口的工作經驗,具有初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技術等級證書。
(3)具有碩士學位或雙學士學位者,必須具有1年以上與應聘專業對口的教育教學經驗或企事業工作經驗。
4.港澳大學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成績單、中國駐所留學國使(領)館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畢業的視為應屆畢業生(以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簽署日期為準,下同),2015年6月30日前畢業的視為社會在職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2016年12月14日前完成。采取網絡報名形式,應聘人員登錄順德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sdedu.net),在左下角位置選擇“順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專公開欄”,點擊進入后在網上選取招聘學校和崗位(學科)報名,并同時向招聘學校提交紙質資料,網上實時顯示每個崗位(學科)的報名人數。在面試報名截止前,應聘人員可自行變更報考的學校和崗位(學科)。每位應聘人員最多可報考兩個崗位(學科),但不能在同一鎮(街道)的義務教育學校。按照招聘條件,各招聘學校根據網上報名情況,對照應聘人員遞交的紙質資料,在2016年12月21日前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區教育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要求,制定順德區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工作指導意見,各鎮(街道)教育局、中小學校根據相關要求制定面試方案,向應聘人員公告后組織實施。面試方案應包含面試考核小組、面試內容、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分配、面試評分標準和計分辦法、面試成績公布方式等。面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有條件的招聘學校可以安排所有報考人員直接進入復試環節。面試總分(即復試成績)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總分合格的應聘者中,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筆試人選數與招聘崗位數(2n+1):1的比例{即筆試人選數=(招聘崗位數×2)+1}推薦人員參加筆試。若出現個別崗位(學科)面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實達不到上述規定比例的,則按面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推薦人員參加筆試。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17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時。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資料信息及面試成績由鎮(街道)、區屬學校匯總后,上報區教育局,經報名資格復審確定合格后,由招聘學校通知考生本人在順德教師招聘網站確認筆試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學科)。
筆試由區教育局組織,以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實行全區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試卷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基本文化素養和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等知識。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區教育局組織人員進行統一閱卷。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一周左右在順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錄查詢或向招聘學校查詢。成績公布即日起3天內接受考生成績復查。需要成績復查的,由考生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鎮(街道)教育局審核后由區教育局進行復查。
(四)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復查成績結束,區教育局按照不同類別的崗位分別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應聘者,按面試占60%、筆試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總分,按綜合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總分成績同分現象,則比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成績復查結束后的第二天在順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五)體檢
體檢由區教育局組織,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鞯慕M織、實施及結果的使用,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七)公示
經過考察同意聘用的擬聘人員,在順德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