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簡章
為進一步改善我縣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快速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現制定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面向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57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本職工作,具有扎實的基本功和各學科專業知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三)年齡符合相應《一覽表》中的要求;
(四)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相同或相近,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
(五)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六)自愿在云陽工作5年及以上,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七)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下列四項之一的資格條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教育部直屬6所免費師范生高校本科畢業生不受這四項條件限制。
1.大學期間,獲得過校級及以上專業獎學金;
2.大學期間在省部級及以上專業競賽中獲獎;
3.大學期間獲得過院系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稱號;
4.大學期間所學各必修課成績≥65分和選修課成績≥61分的本科畢業生,報名時需帶上蓋有院系和學校教務處鮮章的成績證明,證明上需備注負責成績核實工作人員的聯系方式。
(二)時間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定于11月21日至12月2日進行。具體招聘時間、地點以云陽縣教育委員會網站發布為準。
(三)報名程序
凡符合招聘對象和條件的人員,根據招聘崗位需求,填寫并打印《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由所在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后到現場報名。報考者按相應學歷層次及專業報考其中一個崗位(報名登記表上應填寫招聘單位序號)。
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③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專業獎學金獲得情況、擔任學生干部、參加社團及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一份;④《報名登記表》一份。
(四)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簡章》規定條件,依據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招聘崗位指標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指標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屬緊缺學科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五)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100分,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和報考崗位(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專業知識。筆試采用客觀性命題,用2B鉛筆作答。參加筆試的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提前20分鐘進入考場(自帶必備的考試用品)。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