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原人事廳、編辦《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2009]7號)、《關于做好全省農村義務教育特崗教師服務期滿留用等工作的通知》(皖教師秘[2011]53號)和縣政府辦《關于轉發〈金寨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服務期滿考核留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金政辦[2012]40號)精神,為全面掌握我縣2009年招聘、服務期滿特崗教師服務期間的基本情況,科學評價服務期滿特崗教師工作,做好服務期滿特崗教師的工作崗位安排,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考核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基本原則,結合本縣實際,以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調動廣大特崗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以積極鼓勵其長期在我縣農村中小學扎根立業為宗旨,努力營造良好的用人環境。
二、考核對象
2009年8月招聘,到2012年6月底一直在崗的特崗教師。
三、考核內容
(一)履行崗位職責情況
1、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積極進取、顧全大局、愛崗敬業,團結同事、為人師表、關愛學生。
2、工作勤奮、教學嚴謹,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扎實做好教育教學及班主任等各項工作。
(二)學習、培訓情況
1、按要求參加省、市、縣、鄉(學校)組織的各類培訓,學習效果顯著。
2、積極參加校內外教研活動,每年主講公開課2-4節以上,撰寫1篇以上教育教學論文和2篇以上教學反思總結。
3、虛心好學,主動聽課,每年聽課達相關要求;認真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有摘錄教育、教學信息資料筆記。
(三)業務能力情況
1、能勝任所任教學科的教學工作。
2、能熟練撰寫教案。
3、能按要求批改作業、輔導學生、開展課外活動等。
(四)工作業績情況
1、教學成績(以中考或學年統考成績及輔導學生競賽、課外活動取得的成績為依據)。
2、教科研成果(以本人所提供的有關證件為依據)。
3、受表彰獎勵情況(以本人所提供的榮譽證書或表彰文件為依據)。
四、考核時間、程序及辦法
(一)考核時間
2012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二)考核程序
1、縣成立考核工作領導組,制定考核方案文件等;
2、以中心學校為單位成立考核小組,制定考核細則,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特崗教師的考核工作;
3、被考核教師本人及所在學校要下載并據實填寫《金寨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任教服務期滿考核登記表》;
4、及時通知被考核教師撰寫工作總結,按要求做好考核相關準備工作;
5、被考核教師服務學校配合中心學校對本校納入考核的特崗教師進行考核,按考核內容認真逐項考評;
6、中心學校結合學校意見,分別按照優秀、合格、不合格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級。三學年度考核均為“優秀”的,任期考核定為優秀等次。凡查實屬以下五類對象的,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①學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②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等違反師德行為的;
③在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累計曠工30天的;
④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不改,造成對學校、教育主管部門不良影響的;
⑤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7、公示考核結果,中心學校上報考核材料;
8、縣考核領導小組審查考核結果,確定期滿留用對象。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為優秀等次特崗教師,作為今后評先評優、晉級提撥的重要依據之一。
2、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本人要求繼續留在農村學校任教者,予以留用。
3、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服務期滿的特崗教師,根據有關文件精神不再留用。
六、工作要求
1、各中心學校要高度重視服務期滿特崗教師的考核工作,要及時成立考核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工作。各中心學校要嚴格以2009年特崗教師招聘文件上的人員為依據,按要求對服務期滿特崗教師進行考核,并形成客觀的考核結論和鑒定意見,為縣考核小組提供真實的考核依據。
2、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特崗教師,凡愿意留下繼續在農村學校任教的,本人必須書面申請自愿留任,服務學校、中心學校簽署同意留用意見,否則,不予留用。
3、各中心學校按本方案認真組織考核,附件2、3、4及個人留任申請等材料于6月20日前上報縣教育局人事股,附件2、4并發送電子版至1052632344@qq.com,個人材料嚴格按原招聘文件順序收交。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服務期滿特崗教師考核工作的領導,成立金寨縣教育局特崗教師考核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張亮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金寨縣教育局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