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業務能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參照《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參考目錄(2016年修訂)》執行;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見附件《寶雞市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計劃》);
6、年齡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31日(年齡35周歲以下、30周歲以下、25周歲以下分別指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199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大專學歷限寶雞生源或寶雞戶籍(2016年9月30日前已辦理落戶手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受戶籍和生源地限制;
8、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5年(時間截止2016年10月31日),并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參加應聘。
9、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三)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過刑事處罰,不宜在事業單位工作以及未解除行政處分的。
2、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在禁考期內的。
3、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規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員。
4、“服務基層項目”(指西部志愿者、大學生村官、振興計劃、特崗教師)人員服務期未滿的(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5、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
6、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