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對象
擬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我省的中國公民;
(2)具備《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擬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擬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擬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擬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擬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以上學歷層次的我省普通學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考試,其他在讀生不得報名。
三、考試科目及內容。
考試科目為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分中學、小學和幼兒園3個層次。
擬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中學層次考試;擬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小學層次考試;擬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幼兒園層次考試。
四、考試報名及考試時間
(一)考試報名
2012年我省教師資格考試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步驟:
(1)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日至6月8日,考生登錄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www.sdjszg.com),認真填寫相關信息。“受理機構”一欄應填寫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局。
(2)現場確認。時間為:6月10日至6月17日(各地教育局在該時間段內可自行安排現場確認的時間,以各教育局公布的時間為準),考生持報名表、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持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等到網上報名時所填寫的“受理機構”對應的縣(市、區)教育局指定的報名點審查材料、現場交費、采集照片。
(二)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7月7日。考試準考證由考生于7月1日至7月7日期間登錄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此證作為考試入場的必要證件之一。
五、考試成績公布
考生可于8月2日后登陸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查詢考試成績。兩門科目成績均合格者,發放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合格證只限用于申請一種種類的教師資格。2013年我省將納入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統一考試范圍,考試內容和科目與省考不一致,今年考試合格一門的,合格科目成績下一年度將不再有效。
七、其它事項
(一)考生請密切關注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和報名地市教育局、縣(市)區教育局網站的有關通知、公告等,及時了解相關信息。
(二)考生應誠信應考,自覺遵守國家、我省有關考試法律法規和考場管理規定。嚴禁攜帶教材、復習資料、小抄等有關材料進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不得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不得抄襲他人試卷等。《考生守則》將在“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公布,請考生注意學習。對于不遵守考試管理規定,考試作弊的,將根據作弊處理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本次考試該科成績判零分、全部科目成績判零分或全部科目成績判零分且三年內不得報考教師資格考試的處罰。在職人員除按規定處罰外,通知其所在單位。
(三)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0531-86401251。
山東省教育廳
201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