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具有奉獻、進取精神,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具有教師職業所需的職業道德、綜合素質、專業技能和表達能力,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3、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無明顯缺陷。
4、須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
5、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
所學專業是指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學位證及其他證件不作為認定所學專業的依據。
研究生所學專業如與報考學科專業要求不符,可按本科所學專業報考。
各學科的相同或相近專業見《大同市南郊區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專業參照目錄》(附后),如所學專業不在參照目錄所列范圍,原則上不能報考,確實相近的,需在資格審查時經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并經專業部門認定后方可報考。
(二)關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條件
1、本次招聘設置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聘崗位36名,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得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設置情況詳見《招聘計劃表》(附后)。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下列人員:
①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②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轉成大同市轄區內(含各縣區)在編公辦教師的人員;
③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④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⑤常住戶口或生源地為大同市(含各縣區)的“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大學畢業后或在大學就讀期間入伍的),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
3、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年齡可以放寬到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名人數不達比例要求的,相應計劃名額納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中。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學籍、公職的人員。
2、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含2016年參加特崗教師招聘已列入擬聘用人員名單的)。
3、大同市轄區內(含各縣區)在編的公辦教師。
4、現役軍人,試用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新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
5、在校就讀的研究生不得以原本科學歷報考(含2016年被錄取的研究生)。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016年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區區直中小學學校教師招聘公告(90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