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教師崗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試+試講”的方法進行,文秘宣傳、信息技術崗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的方法進行。面試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試講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和教學實踐技能。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實際動手操作能力。試講、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總分各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考試。
2、招聘崗位總成績按專業技能測試占50%+面試(試講)50%計算。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的,專業教師崗位按試講成績排序,文秘宣傳、信息技術崗位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序。試講、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及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相關招聘學校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