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陰縣教育系統下屬事業單位漢陰中學、縣初級中學、城關一小和實驗小學,由于工作的需要,經研究,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員6名。依據《漢陰縣教體系統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和縣人社局《關于教體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的批復》的要求,現將漢陰縣2016教體系統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畢業的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所需條件
主管部門 |
崗位名稱及所需條件 |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 (學位) |
資格條件 |
所學專業 | |
漢陰縣教育體育局 |
漢陰中學教師 |
3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高中學段 教師資格證 |
新聞傳播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體育學、物理學、學科教學(地理)、數學、化學、生物學、地理學 |
縣初級中學教師 |
1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 |
體育學、藝術學、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地理學 | |
城關一小教師 |
1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 |
體育學、藝術學 | |
實驗小學教師 |
1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 |
體育學、藝術學 |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適合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學歷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結果為準。畢業證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在國(境)外取得的畢業證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網站驗證。
5、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1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上標明的出生年月日為準);
7、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資格條件以附表崗位要求為準,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專業目錄為準。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中省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考試違規行為的人員;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6應屆畢業生;
4.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以及所在職位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年限未滿的;
5.現役軍人;
6.特崗教師、振興計劃、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7.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規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