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筆試
1.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能力等方面的知識。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總分100分。筆試過程全程監控。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進入面試。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70%。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2.根據筆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末位出現并列的相應增加進入面試人選。
3.安達市人社局、教育體育局將把所有考生筆試總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的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在安達政府網站、安達市教育網站和安達電視臺公示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