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長春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4號)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中共長春市委辦公廳、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長辦發〔2015〕9號)以及國家、省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將2016年長春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62家事業單位170個專業技術崗位,擬招聘工作人員224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期間出生);其中,衛生系統鄉鎮衛生院醫生崗位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5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9月1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崗位和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資格條件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3.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6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基層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網站上統一發布: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ccrs.gov.cn)
德惠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ehui.gov.cn/Index.shtml)
應聘人員可通過上述網站查詢《2016年長春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對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附件1》所示聯系電話。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6年9月8日-9月10日每天8時至17時;報名地點:德惠市就業訓練中心(德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德惠市實驗高中胡同內)。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6個月內彩色免冠小二寸正面證件照4張、2016年德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有工作單位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名費60元。
(三)《準考證》
2016年9月15日8時至17時到德惠市就業訓練中心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工作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6年9月17日9時至11時。
3.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
4.成績公布:2016年9月25日,可登錄德惠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ehui.gov.cn/Index.shtml)查詢筆試成績。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意見》(吉政發[2016]25號)文件規定,凡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筆試初始成績加5分。符合優惠政策的考生,請于9月12日8時至17時,將本人退伍證件,以及學歷、學位證件等送至德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地址:德大路德大廣場,聯系電話:0431—87223765),規定時間內不送達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此優惠政策。德惠市人社局會同市政府征兵辦、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對享受優惠政策考生進行聯合審驗,對于審驗合格的考生于9月25日在德惠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名單,歡迎廣大考生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