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龍縣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為確保2016年暑假后全縣正常教育教學,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經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學前教育階段編外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及指標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選拔優秀人才。
(二)招聘指標
1、經我縣公開招聘的、截止目前仍在崗任教的志愿者教師115人,經考核、體檢合格直接聘為人事代理教師。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0人,其中職業高中2人、農村小學43人、學前15人。(招聘學科及指標見附件3)
二、公開招聘的條件和范圍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學歷、教師資格條件
1.職業高中教師:須具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或相近專業)畢業,且有1年以上本專業實踐工作經歷。
2.小學教師:盧龍籍考生須具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畢業學歷、小學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非盧龍籍考生須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畢業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在我縣服務期滿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按盧龍籍考生對待。
每位考生從語文、數學、英語三科中任選一個學科報考。
3.學前教師:須具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畢業學歷,且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盧龍戶籍取得時間截止公告發布之日。所有報考畢業生必須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
已就業的公職人員報考須由本縣(區)組織人事部門開具同意報考證明信(寫明本人基本情況、現實表現和同意報考意見),并保證能履行調轉手續。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信息 (2016年8月19日至8月22日)
利用盧龍電視臺、盧龍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LED屏等渠道廣泛宣傳招聘信息,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報名(報考人員可從盧龍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下載本方案及報名表,以后相關信息均通過盧龍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注意上網查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不含志愿者) (2016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報名及攝像地點設在盧龍縣教育局。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報名時請考生事先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全內容、貼好照片。
報名時將對報考人員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審查包括學歷、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等內容,并將審查貫穿整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的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人員按應往屆畢業生報考。
報名時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畢業證、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教師資格證、報到證、2張1寸免冠照片。本人畢業證、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教師資格證當場核驗后退還本人,留存報到證原件、復印件以及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本)、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各一份。
2.報考職業高中者,須由所在單位提供實踐工作經歷證明。
3.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是否違法犯罪證明材料。
4.報名表一式一份。
(三)領取準考證(不含志愿者)(2016年8月25日)
憑本人身份證到盧龍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代領準考證需同時提供代領人身份證。
(四)考試(考核) (筆試2016年8月27日、面試2016年8月29日)
1.志愿者
由教育局制定我縣志愿者教師考核方案,經考核、體檢合格直接聘為人事代理教師。
2.應往屆畢業生
應往屆畢業生報考(不含職業教育)采取筆試、面試試講的方式進行,直接按筆試成績聘用,面試試講不計入成績但須達到及格水平,不及格者不予聘用。各學科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指標的1: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試講人選(具體名單在盧龍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布,末位出現并列時均進入面試試講)。筆試滿分100分,面試試講滿分100分(面試試講60分為及格,每人準備10分鐘,面試試講10分鐘。面試試講先由考生抽取順序號,再按順序號抽簽確定試講題目,面試內容由評委確定)。
報考職業教育專業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直接按筆試成績聘用,面試不計入成績但須達到及格水平,不及格者不予聘用。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指標的1: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具體名單在盧龍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布,末位出現并列時均進入面試)。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面試60分為及格,每人準備10分鐘,面試5分鐘。面試按考生抽取的順序號進行,面試內容由評委確定)。
考生參加筆試、面試、試講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場,地點為盧龍鎮中學。
(1) 職業教育
報考職業教育專業課的人員筆試內容為職業高中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知識(采用我縣現行職業高中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教材)。
(2) 學前及小學教育
報考小學、學前教育階段教師分語文、數學、英語、學前等四個學科。
報考語文、數學、英語專業者筆試內容為高中學科知識(采用我縣現行高中教材),難度與高考大體相當。
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筆試內容為《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學前心理學、學前教育學、學前衛生學等學前教育理論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試講參考教材(考生自備):學前教育專業使用我縣現行幼兒園中班教材;其它學科使用我縣現行小學五年級教材。面試試講分語文組、數學組、英語組、學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