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專家評審組現場評分,時間10分鐘,試題內容在現行教材中隨機確定。專家組由7人組成,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體操打分法計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最后得分。面試結束后在面試考點公布面試成績。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3、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考生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在人社局、教育局及易縣政府網站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當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為:生源地為本縣的;學歷層次較高的;最高學歷畢業時間早的;出生時間晚的。
(四)體檢
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生參加體檢。體檢醫院在易縣具備二級乙等以上(含二級乙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負擔。無故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復檢一次,復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核對象。
(五)考核
考核主要對個人檔案及報考條件進行審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由于在體檢、考核階段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間,有人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而取消擬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空出的崗位,依據總成績分專業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分數相同時,優先遞補的順序同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
五、聘用審批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二)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管理權限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有關規定填寫《保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簽定聘用合同,辦理人事、工資、編制等相關手續。列縣教育局下屬全額事業編制。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考試通知單的,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核其中一項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工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動提出回避。
(三)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核等情況的(電話另行通知),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班。
附件1:《易縣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信息表》
附件2:《易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
聯系電話:教育局8856219 人社局8228059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