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經灤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60名。根據《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公開招聘教師160名,其中幼兒園教師崗位50個,小學教師崗位70個,初中教師崗位27個,高中教師崗位10個,特教教師崗位3個。
各招聘單位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等詳情見附件《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根據《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崗位條件確定招聘對象。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1年8月17日至1998年8月17日出生)。
2.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的應聘人員須為灤平縣戶籍(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灤平縣戶籍或升學前系灤平縣戶籍,不含原西地鄉和陳柵子鄉);報考高中教師、特教教師的應聘人員戶籍不限。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應聘職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具有與應聘崗位學科、層次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按《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到年齡、工作時間以及學歷(統招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除外)等需要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已在灤平縣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具體時間截止至報名結束時;
4.取得灤平縣特崗教師資格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教師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2016年灤平縣招聘教師工作在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領導下,采取考試、體檢、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公開招聘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由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考生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9日—8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灤平縣教體局(四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收費:按照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收費標準,每人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5.準考證發放:考生報名并經資格審核合格后,即可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核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報考崗位條件。現場報名時,考生必須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和證件的真實性負責。
2.資格審核內容包括招聘公告規定和崗位信息要求的內容以及本崗位應具備的其他條件。資格核查證件包括:應聘人員本人畢業證(學信網查詢的電子備案表一份)、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相關有效證件資料等原件和復印件。攜帶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五張。
3.參加教師資格證全部考試,雖未拿到教師資格證,但能提供教師資格證筆試面試考試合格證明的,可以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可以報考。
4.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5.考生報名同時,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報名情況匯總。報名人數達不到競爭比例的(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為1:2)原則上核減招聘計劃,該信息將及時在灤平教育信息網上對外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一次其他學科崗位。
(二)考試
筆試范圍、形式
1.筆試按照統一命題、集中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由灤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為一套試卷,內容包括報考相應學科的專業知識、教育理論知識。筆試題本采取異地抽調專家封閉出題或向有資質的專業機構購買的方式。考試在標準化考場進行,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3.筆試時間為2016年8月25日上午,具體時間安排、考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4.本次考試考點設置在灤平縣職教中心,應聘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有效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5.考生于開考前15分鐘入場,對號入座,考試開始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