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洪澤縣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通知
2016年洪澤縣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已公布,請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的,視為復審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一、復審時間:
2016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復審地址:
洪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洪澤縣北京路105號,洪澤縣第二中學對面)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
擬資格復審人員如實填寫《2016年洪澤縣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登記表》一份(見附件),并按公告要求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1、學歷材料
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須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請提供空白的《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2、學位材料
要求取得相應學位的崗位須提供“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的查詢結果(當場提交紙質截圖)。
3、同意報考證明
A、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B、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并提供相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C、除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外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中,尚未就業的普通高校往屆畢業生須提供人才服務機構、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人事關系代理證明或檔案保管證明)。考生報名后工作單位發生變更的,按現工作單位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并在備注欄注明。
4、教師資格證書
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須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中“證書驗證”欄打印“教師資格證書”驗證結果(當場提交紙質截圖)。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其它材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和證明材料(如:英語專業八級證書、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證書、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
咨詢電話:0517-87211609、0517-87211901.
2016年洪澤縣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登記表
洪澤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