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鎮縣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緊缺學科教師公告
按照《安徽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關于切實控制和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大班額問題的通知》(皖教秘〔2016〕42號)要求,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的實施意見》(皖教師〔2013〕10號)有關規定,經研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緊缺學科教師,現就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嚴格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取;堅持統一規范、各負其責,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名稱及數量
本次共招聘小學緊缺學科教師42名,具體招聘崗位見《固鎮縣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緊缺學科教師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人員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人員范圍
應聘小學教師崗位的為具有小學教師資格以上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經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6)我縣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含今年招聘的)不得應聘小學教師職位。
四、招聘方式
我縣自行統一組織本次各項招聘工作。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總分均以100分計,并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為: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報批聘用。
(一)發布招聘公告
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招聘公告,通過固鎮縣人民政府網、固鎮縣人事人才信息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和時間
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網站為固鎮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zhen.gov.cn/)友情鏈接《固鎮縣人事人才信息》。報名時間從2016年8月17日8:00至8月21日18:00止。
報考人員登錄固鎮人民政府網友情鏈接《固鎮縣人事人才信息》(以后招聘信息均在該網站進行發布)進行報名,在網上閱知并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如實、正確填寫《固鎮縣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緊缺學科教師資格審查表》,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資格復審時如發現填報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取消面試資格。招聘期間,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聯絡暢通,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
按照學科分組報名,不報到具體學校。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報名和參加考試。
2、資格初審
由縣教體局負責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確認。報考人員于報名后至2016年8月22日18:00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經審查通過后的信息不得變更,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尚未初審或未通過初審的,在2016年8月22日18:00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報其他崗位。
報考人員需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考試費用的支付工具。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8月23日17∶00之前在網上按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繼續執行事業單位錄用人員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45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崗位確認截止后,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不低于2:1方符合開考條件。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招聘崗位計劃。因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聘的職位,于2016年8月24日在固鎮人民政府網友情鏈接《固鎮縣人事人才信息》發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于8月24日12:00-17:00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將不再參加筆試,考務費退還本人。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再于2016年8月25日至8月26日,到固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投資大廈2樓)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報考人員于2016年8月26日9:00起登陸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