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都昌縣教育局2011年招聘職校、特教學校、農村小學20名教師公告
經都昌縣人民政府2011年第28次常務會議研究,都昌縣職業技術學校、都昌縣中心幼兒園、都昌縣特教學校及部分農村小學2011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教師,F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都昌縣職業技術學校招聘教師4名(其中:數控專業教師2名、電子專業教師2名);都昌縣中心幼兒園招聘幼兒教師3名;都昌縣特教學校招聘教師3名;農村小學招聘音樂教師5名(汪墩中小、徐埠中小、萬戶中小、周溪中小、大沙中小各分配1名);農村小學招聘體育教師5名(左里中小、蔡嶺中小、中館中小、薌溪中小、土塘中小各分配1名)。
二、招聘對象條件和范圍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分配。
2、學歷、所學專業及職業資格要求。
報考都昌縣職業技術學校4個職位的人員必須具有全日制統招專科以上(含?疲⿲W歷,其中:報考電子專業教師的人員在學校所學的專業要屬于下列專業之一: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電氣自動化、通信工程、應用電子、微電子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報考數控專業教師的人員在學校所學的專業要屬于下列專業之一:數控技術、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機電一體化、數控設備應用與維修、模具設計與制造。
報考幼兒教師人員必須具有全日制統招(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或全省中考錄取的)中等師范以上學歷幼師專業,并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同時,要承諾聘任后5年內不能離開本崗位。
報考特教學校教師的人員必須具有下列二個條件之一;①具有全日制統招(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或全省中考錄取的)中等師范以上學歷,特教專業(含特殊教育、言語康復、肢體康復),并取得小學以上(含小學)教師資格證。②具有全日制統招(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或全省中考錄取的)中等師范以上學歷并取得手語助理翻譯師資格證和小學教師資格證(均含以上)。
報考農村小學音樂教師的人員必須具有全日制統招(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或全省中考錄取的)中等師范以上學歷,音樂專業,并取得小學以上(含小學)音樂教師資格證。
報考農村小學體育教師的人員必須具有全日制統招(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或全省中考錄取的)中等師范以上學歷,體育專業,并取得小學以上(含小學)體育教師資格證。
3、報考職業學校、特教學校及農村小學音樂、體育教師的,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幼兒教師的,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體檢合格。
5、曾受到刑事處罰及正在立案調查中尚未作結論的不予招聘。
6、違法超生的不予招聘。
7、在職公辦教師不列入招聘范圍。
三、報考
1、報考時間:2011年7月18日——7月27日下午6:00。
2、報考地點:縣電視臺六樓。
3、報考人員必須本人親自到報名現場報考,并由工作人員當場采集相片。
4、報考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為: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手語助理翻譯師資格證、身份證。
5、開考比例:特教崗位1:2,其它崗位1:3,若比例不足,則相應調減聘用指標。
6、報名費:200元。
四、考試
1、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考試時間:8月6日上午(具體時間見準考證)。考生在8月4日、5日到報考地點領取準考證。
3、考試地點:縣城(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五、體檢和資格復查
按照計劃聘用人數1:1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8月15日前必須提供人事檔案),若經體檢和資格復查有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錄用
經體檢、資格復查合格的,在縣政府辦公樓大門前公告欄及教育局大門前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如無異議,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聘用文件(農村小學音樂教師、體育教師的崗位按分數高低依次自選)。無論是聘用之前,還是聘用之后,有舉報必查,經查舉報屬實的,隨時取消聘用資格。如末位出現分數并列,則由縣事業單位招聘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試決定。
七、待遇
被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1年,試用期內執行大中專畢業生見習工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轉正后工資福利待遇與現有國編教師相同,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它事項
本公告已在都昌縣政府網、都昌縣人事網、都昌縣教育網公布并在都昌電視臺播出。
咨詢電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223932
縣教育體育局:5231816
舉報電話:縣監察局: 5228514
都昌縣事業單位招聘招考工作領導小組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