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優化我市教師隊伍結構,全面提升烏海市文化品味,提高我市書法教師隊伍整體水平,打造“中國(烏海)書法城”,經研究決定為烏海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選聘部分書法教師,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崗位和名額
| 選聘單位 | 書法教師 | 
| 烏海市一中 | 1 | 
| 烏海市六中 | 1 | 
| 烏海市十中 | 1 | 
| 烏海市職業技術學校 | 1 | 
| 烏海市蒙古族中學 | 1 | 
| 烏海市海勃灣區中小學 | 4 | 
| 合計 | 9 | 
二、選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選聘對象。
2010-2012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位、不包括專升本)書法專業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備與選聘崗位相適應的學歷、專業知識等能力條件。
3、身體健康,能勝任正常教學工作。
三、選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時間:2012年5月16日-18日。
2、方式:應聘者填寫《烏海市教育系統公開選聘書法教師報名登記表》,《登記表》上照片處貼2寸近期彩照。將《登記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本人作品(不限字體)、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掃描后,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至郵箱:whjtjrsk@126.com。
應屆畢業生需所就讀的院校出具證明,將證明掃描后也發至上述郵箱,在辦理錄用手續之前必須遞交學歷證和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初選。根據報名人員的書法作品、獲獎及畢業院校等情況,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初選,確定每個崗位的面試人選。
(三)面試。面試采取試講和現場書法創作的方式進行,試講成績占30%、現場書法創作成績占70%,根據總成績高低依次確定擬選考核人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對擬考核人選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擬聘人員。
(五)體檢。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統一進行體檢。
(六)公示。對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人員。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列入單位正式編制。對于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員為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待其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后,辦理相關手續。
五、紀律監督
公開選聘書法教師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選聘規定的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人:佟老師 聯系電話:13848318788
內蒙古烏海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選聘書法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