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6年8月30日上午8:30-11:00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及分值:筆試分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內容參照《安徽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統一筆試考試大綱》。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結束后10日內在太湖縣政府網和太湖教育局網上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成績×40%+學科專業知識成績×60%,筆試成績統計過程中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4、最低分數線: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含加分)須達到5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環節(遞補人員按此要求執行)。
(三)資格復審
1、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語文學科(崗位代碼:1620701)、數學學科(崗位代碼:1620702)崗位按1:1.8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其它學科崗位按1:2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2、在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下,縣教育局負責對專業測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考場座次表》和報名時提供的照片、信息等進行認真的比對核驗。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專業測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報考同崗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相關證件資料,所有證件資料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下同),3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照片。報名人員屬下列人員的須另提供其它相關材料: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屬2016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3)所有考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四)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在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局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組織實施。
1.專業測試時間、地點:詳見專業測試通知書
2.專業測試方式、內容:專業測試采取無生上課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
3.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當日參加同一考場專業測試考生成績的平均分 (含)以上或專業測試成績達到70分(含)以上,方可列為考察和體檢對象。
(五)總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的60%加面試成績的40%合成,總成績統計過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和體檢人員。若出現合成總成績相同,則以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則以高學歷者優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六)考察和體檢
1.考察和體檢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2.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3.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體檢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不合格者,根據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意見,區別不同情況應安排考生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檢,對非當日或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結果仍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4.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擇優選崗
擇優選崗前由縣教育局通知報考同一崗位考生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由其選擇崗位(限選一次),縣教育局依據該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現場逐人審核確認。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結合考察和體檢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在太湖縣政府網、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太湖縣教育局網向社會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進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嚴格執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限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雙方約定。
2.擬聘用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15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并跟用人單位正式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逾期其聘用資格不予保留。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3.2016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待取得學歷證書后辦理聘用手續,至2016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4.因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含自愿放棄選崗的);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公開招聘有關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太湖縣政府網、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太湖縣教育局網查詢。
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客觀公正,由縣紀檢監察機關進行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本次統一組織的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556-4180843
縣教育局0556-4168957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 0556-4177375
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