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驛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方案
根據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豫人[2007]55號)、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區政府《關于貫徹新修訂〈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意見》(驛政[2007]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教育發展的實際,經區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65名。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擇優錄取的辦法招聘優秀人才,補充到我區教育系統,以改善和優化我區教師隊伍,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的健康和諧發展。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全區共計劃招聘教師165名。
(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143名。
1、初中教師26名。其中:語文專業6名、數學專業6名、英語專業6名、物理專業1名、化學專業2名、體育專業3名、美術專業2名。
2、小學教師117名。其中,語文專業41名,數學專業56名、體育專業4名、音樂專業10名,美術專業2名、信息技術專業4名。
(二)高中教師10名。其中:語文專業2名、政治專業2名、歷史專業2名、生物專業2名、物理專業1名、化學專業1名。
(三)幼兒園教師12名。幼教專業12名。
具體招聘崗位、數量見《2016年驛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數量一覽表》(附表1)。
三、報考資格和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質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報考其他崗位的,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以放寬至35周歲(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本科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碩士研究生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專科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統招中等學校以上幼教專業未就業畢業生;
6、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
7、報考人員必須具有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8、具備教師任職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在相關媒體發布招聘公告。駐馬店人才信息網和驛城區政府網為本次招聘發布信息專用網站,請考生隨時關注。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每天8:00至18:00為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解放路西段驛城區委區政府一號樓四樓410辦公室。
聯系電話:0396-2828335、0396-2828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