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門幼兒師范學校公開招聘舞蹈教師公告
因教學需要,江門幼兒師范學校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舞蹈教師2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江門幼兒師范學校創辦于1980年8月,背靠西江,毗鄰外海大橋和茶庵公園。現學校占地113畝,建筑面積達5.28萬平方米,綠化覆蓋率達到50%以上,還擁有標準游泳池和標準體育運動場。學校現有教職工226人,教學班90多個,在校學生5000多人。整個校園按綠化、美化、凈化、藝術化等要求設計,充分體現師范特色,是環境優美的園林式學校。從辦學至今,學校已為江門市、廣東省乃至東南亞國家輸送了10000多名綜合素質較高的幼教專業人才,畢業生就業率均為100%,大部分畢業生已經成為所在單位的領導和業務骨干,她們專業技能扎實、工作能力強,獲得了社會的一致認同,取得很好的社會效應,學校也以卓越的成績享譽全國,聲飄海外。目前學校正在積極申辦幼兒師范專科學校。
二、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要求(詳見附件1)。
(二)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應聘人員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版)》(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應聘人員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修讀課程、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報名專業依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且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可按相近專業報考,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三)其他要求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
2.應聘者不得應聘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親屬擔任負責人員的事業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3.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或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單方面解聘)未滿5年的人員;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三、應聘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應聘者可登錄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門市人事考試院網站(http://www.jmkszx.com)、江門人才網(http://www.jobjm.com),查詢招聘信息。
(二)報名應聘
1.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日期為2016年8月2日至4日,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應聘者須在上述指定時間內到江門幼兒師范學校植英樓二樓校辦公室現場報名,并提交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已填妥的報名登記表(可現場索取或下載附件2并填寫);
(2)有效的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
(3)相關的學歷、學位證明(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未獲學歷、學位證書的,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且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2.報名要求
應聘者應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基礎上,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報名登記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從高中/中專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不得漏填。
(三)資格初審
用人單位在受理報名期間,對應聘者提交的資料進行現場審核,當場提出是否同意應聘的審核意見。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用人單位告知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
已通過用人單位資格審核的應聘者,由用人單位當場發給準考證,并通知應聘者參加考試的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四、考試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采取面談問答和專業技能測試的形式進行,面談問答滿分、專業技能測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應聘者必須攜帶準考證、有效的內地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一)組織實施。考試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二)考試成績。面談問答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70%=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成績于測評結束后當場向應聘者公布。總成績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得納入聘用范圍。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應聘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若應聘者總成績相同,依次按照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且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體檢人選。人選名單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由市人事考試院公布。
體檢流程、紀律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規定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
體檢時間、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由學校通知應聘者。
六、考察
學校將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
七、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完成后,用人單位須將相關資料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經復審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上述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試用及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按通知書指引辦理關系調動、檔案遷移、報到等手續。報到后,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違約金標準及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將調整崗位,個人不同意調整崗位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規范樣式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供。
九、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可在成績合格的同崗位應聘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應聘者放棄體檢、考察、聘用,或資格審核、體檢、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聘用人選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四)聘用人選在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的。
是否遞補人選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并書面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如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本次應聘,用人單位不再將其列為體檢、考察人選。
十、監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違反《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規定的,將追究責任。
聯系電話
報名資格條件咨詢:關主任/毛老師:0750-3799345;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員和雇員管理科0750-3873786、3873783;
監督舉報電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監察科0750-3935275。
附件:
1.江門幼兒師范學校公開招聘舞蹈教師崗位表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
江門幼兒師范學校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