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滎陽市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文件精神,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我市農村教育發展,經滎陽市人民政府批準,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擬面向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40名,具體崗位如下:
(一)義務教育階段教師98名
其中:語文25名(小學15、初中10),數學27名(小學15、初中12),英語25名(小學10、初中15),體育8名,音樂8名,美術5名。
(二)學前教育階段教師40名
(三)特殊教育學校教師2名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滎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二)資格要求:
報考義務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崗位教師,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義務教育階段體育、音樂、美術崗位教師,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學前教育階段崗位教師,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特殊教育學校崗位教師,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5年內曾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滎陽市人民政府網、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滎陽教育信息網等公共媒體及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本人現場報名,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不得替代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6:30
3、報名地點:滎陽市人力資源服務大廳(福民路與國泰路交叉口東南角)
咨詢電話:0371—64629331(市教體局人事科)
0371—60252068(市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科)
4、報名相關要求:
(1)報名時需攜帶材料: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套(用A4紙復印)。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和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院〈處〉”的公章)和院系推薦意見(《畢業生推薦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原件及復印件2份。且必須在面試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報考人員為在職人員的還必須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報名時提交兩份《2016年滎陽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并在報名表處粘貼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3)報名考務費30元。
(4)各學科崗位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擬招聘名額的比例應不低于5∶1。達不到比例的,經滎陽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學科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出現上述情況時,經滎陽市教育體育局申請,滎陽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批準后,減少的崗位招聘名額可以調整到其他崗位使用。報考減少崗位的考生可在報名結束后2日內選報學前教育崗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繳納的筆試考務費。
5、發放準考證:報名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8月3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8月5日。參加筆試的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教材教法、班級管理、語文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及時事政治、省情、市情等(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筆試內容包括幼兒教育基本知識)。筆試總成績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