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瀘州市納溪區直接考核招聘教師的公告》的補充公告
現就《瀘州市納溪區直接考核招聘教師的公告》的《瀘州市納溪區直接考核招聘教師位職位需求表》中報考條件作如下補充說明:
一、關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稱)的說明:2012年11月,瀘州市啟動了全省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改革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建立了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在附件1《瀘州市納溪區直接考核招聘教師位職位需求表》中,關于報考條件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稱)所述的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均為統一后的“一級教師”(中級職稱)。現未啟動職稱改革的市州教師報考,按相應的對應關系要求執行(中級職稱)。
二、關于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問題的說明:以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的考生,不需具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但需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的學科對應,且具有相應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瀘州市納溪區教育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