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溫開教〔2017〕92號
為切實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隊伍結構,提高我區師源質量和整體素質,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一批中小學、幼兒園公辦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共71名(其中中小學專任教師63名,幼兒園專任教師8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有志于長期從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與履行招考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要求、任職資格、學歷等相關條件。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一)招聘學科(崗位)名額及具體資格條件詳見《開發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數和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每人只能選報一個相對口的崗位(以畢業證書上標注的專業名稱為準或與教師資格證書相對應學科)。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6月23日0時--2017年6月27日24時
登錄網站:www.wzkfqwjt.cn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不作資格初審。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6月28日0時--2017年7月1日24時
開發區文教體局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在其個人網上報名表中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初審結果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7年7月2日0時--2017年7月3日24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4日24時。
經資格初審通過后,同一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此類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將于2017年7月6日前在開發區文教體網站予以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于2017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到開發區文教體體局政工人事處5206室(地址:溫州市濱海園區明珠路850號管委會五號樓)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另見網站公告。
五、現場資格復審
(一)組織筆試后,將對擬列為技能測試、面試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詳見附件2)。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在網站另行公布。
(二)資格復審時,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將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
六、考聘程序
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及筆試、技能測試、試課及的時間和地點、成績查詢均在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體網站(網址:www.wzkfqwjt.cn)上另行通知。
(一)筆試和技能測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報考對應學科教育教學內容、高等師范教育對應學科內容(含教材教法)。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范圍。筆試滿分100分。
2.技能測試。筆試結束后,對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及學前教育崗位的對象進行技能測試。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8的比例,學前教育學科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入圍參加技能測試的對象。技能測試內容見《開發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要求》(附件3)。滿分100分。
(二)確定入圍試課(面試)
音樂、體育、美術及學前教育學科(崗位)按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合計分數(所有分數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下同),其余學科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各學科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入圍參加試課(面試)的對象。若出現同分的,則同分者均確定為入圍對象。
凡在試課(面試)前三天,具有試課資格的人員向開發區文教體工作局確認自愿放棄試課資格并簽訂協議書的,其空缺試課(面試)名額按該學科成績高低依次予以替補。
(三)試課(面試)考評
采取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試課(面試),準備60分鐘,試講12分鐘。主要考查考生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滿分為100分。
(四)總成績計算及確定入圍對象
1.音樂、體育、美術及學前教育學科總成績為: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試課(面試)成績×40%。
2.其他學科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試課(面試)成績×50%。
3.根據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按學科(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對象。如總成績相同的,則分別按試課、技能測試、筆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對象;若出現各項成績均相同的,則另行加試。
(五)體檢與考察
入圍對象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其空缺名額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予以替補。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開發區網站及開發區文教體網站上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期滿無異議者,按規定程序服從組織安排落實到聘用學校和崗位,并辦理聘用手續。不按規定時間報到、不服從組織安排的,視作自動放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的名額不再替補。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8月10日前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不按規定時間提交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崗位有戶籍要求的,截止到2017年6月22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符合崗位所需戶籍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崗位,資格審查時需提供生源地戶口簿。
(二)非2017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開發區文教體局、人力資源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六)其他未盡事宜將由開發區文教體工作局、人力資源局共同研究確定,整個招聘過程的各項公告及結果均在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網、文教體網上公布,請報考對象注意上網查閱。
(七)本公告由開發區文教體工作局、人力資源局共同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820798、85851609
附件:1.開發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數和崗位一覽表
2.開發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清單
3.開發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要求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體工作局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