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育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等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等工作人員245名。本次招聘分為面向師范類和非師范類畢業生兩部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愿意長期在我市山區、海島學校任教,身心健康,具體條件如下:
(一)面向師范類畢業生招聘條件為:瑞安市戶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畢業,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本科階段為師范類畢業的,年齡可放寬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學歷、專業、資格等詳細條件請見附件1。
(二)面向非師范類畢業生招聘條件為: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校醫、會計、檔案管理崗位不作要求)。瑞安市戶籍,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的,年齡可放寬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聘用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
非2015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計劃數
招聘崗位及計劃數詳見《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考程序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報考網址:http://rarsks.ruian.gov.cn(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5年5月15日0時—2015年5月16日24時。
報考人員須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的無效。 在此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逾期系統將關閉并不再受理注冊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師范類畢業生可報非師范類崗位,但不能兼報,否則視為無效;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以湊足報考人數為目的、惡意串通報名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和聘用資格。
2.資格初審
時間:2015年5月17日0時—2015年5月18日24時。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在個人網上報名表里說明初審未通過的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關閉。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5年5月19日0時-2015年5月20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并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報名信息不能再更改;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20日17時,逾期系統將關閉并不再受理報名。
4.繳費確認
時間:2015年5月21日0時-2015年5月22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陸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并確認繳費情況。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為40元,兩科共計8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5.招聘計劃數核定及改報名
鑒于個別學科短缺及山區、海島、農村學校師資薄弱的實際,本次招聘的中小學體育、中小學信息技術、檔案管理崗位和湖嶺鎮、高樓鎮、馬嶼鎮(中心校除外)、陶山鎮(中心校除外)轄區內學校的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2;其他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
繳費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數于2015年5月23日在瑞安人才網(http://www.577job.com)和瑞安教育信息網(http://www.rajyj.com)予以公布。招聘計劃數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進行現場改報名,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退還考試費。改報名時間定于2015年5月25上午8:30-11:30半天;地點設在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瑞安市商城大廈四樓27號辦公室)。
6.打印《筆試準考證》及《考生須知》
時間:2015年5月28日0時-2015年5月29日24時。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陸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及《考生須知》。在此期間,準考證遺失的可自行登錄打印。
(二)筆試
筆試日期定于2015年5月30日一天,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和科目等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考試,缺一不可。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
財會、校醫、檔案管理崗位的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基本素質測驗》兩科,滿分均為100分,各按50%合成筆試總成績;其他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公共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兩科,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30%和70%合成筆試總成績!豆仓R》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和新課程理論等;《學科專業知識》為本專業涉及的知識及其他內容。筆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三)資格復審
1.入圍資格復審條件。考生須參加2門科目的考試,否則考試總成績無效,并視同當天缺考;因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開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設定入圍資格復審筆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圍資格復審。
財會、校醫、檔案管理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筆試總成績同分的,取《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兩科成績均同分的,一并入圍資格復審后另行加試。
其他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筆試總成績同分的,取《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兩科成績均同分的,一并入圍面試。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瑞安人才網和瑞安教育信息網公布。
2.資格復審材料。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按崗位所需條件提供相應材料。
(1)身份和戶籍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歷屆生落戶時間截止至資格復審結束之日;戶籍因就學遷往高校的2015屆畢業生,憑有遷出瑞安市記錄的戶口簿參加資格復審。
(2)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畢業生須提供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取得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不予入圍面試;尚未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的2015屆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可先憑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生證參加資格復審;教師資格證書屬瑞安市外取得的,須提供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一式二份。
(3)學歷證書。歷屆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還需提供本科學歷證書原件;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須提供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師范類證明材料。師范類畢業生須提供屬于師范類畢業生的證明。不能證明屬師范類的,浙江省內和教育部屬高校畢業的須由所在高校出具,浙江省以外高校畢業的須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
(5)其它材料。免冠單寸彩色近照2張;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須提供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取得的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上述所有證書等材料均需復印件一份。
3.資格復審注意事項。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圍面試或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資格。其空缺名額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入圍面試或體檢資格。
(四)面試
除財會、校醫、檔案管理崗位外,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均須參加面試。
學前教育、音樂、舞蹈、體育、美術崗位的面試內容為課堂試講和技能展示,課堂試講成績70分,技能展示成績30分;其他崗位的面試內容為課堂試講,滿分為100分。課堂試講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瑞安人才網和瑞安教育信息網公布。
(五)體檢、考察
財會、校醫、檔案管理崗位在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
其他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取筆試總成績高者;筆試總成績同分的,取《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學科專業知識》再同分的,另行加試。
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瑞安人才網和瑞安教育信息網公布。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標準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疾靺⒄铡墩憬」珓諉T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及《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標準執行。
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種原因放棄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聘用
1.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瑞安人才網、瑞安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2.對于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師范類的,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師范類的,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原件及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3.新聘用的教師必須在優質中小學培訓基地學校跟崗鍛煉一年,一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給予繼續聘用,第二年回到編制所在學校任教。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4.新聘用的教師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或到其他學校跟崗鍛煉)。
四、其他要求
(一)報考專業資格審查按《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執行。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三)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且二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考試。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招聘咨詢電話:市教育局政工科0577-65895851,市人力社保局事業科0577-65651795。
附件:1.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一覽表
2.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5月6日
附件2
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
公開招聘教職工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根據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招聘要求,結合招聘崗位工作實際需要,特制定本次招聘專業資格審查辦法。具體如下:
一、財會崗位可報考專業: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企業理財、審計學、會計電算化、財務會計教育、財務會計與教育、國際會計、會計與統計核算、工業(企業)會計、財務信息管理、會計、財務會計、管理會計、投資與理財、涉外財務、審計、財務會計與審計、工商管理(會計學)、網絡會計、會計學(國際會計方向)、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財務管理(會計方向)、會計財務管理、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涉外會計、會計(涉外)、會計(涉外會計)、會計與審計、司法會計、會計學(財務會計)、資產評估與會計、財會、財會學、會計學(財務管理)、財務學、工商管理(審計學)、會計(注冊會計師方向)、會計信息技術、財務管理學、工商管理會計方向、審計實務、會計學(CGA)、會計學(國際會計)、會計學(財務會計方向)、會計學(會計師方向)、會計學(中外)、會計與審計、財務會計(電算化)、財務會計(涉外方向)、審計實務(注冊會計師方向)、會計專業、會計(稅務方向)、會計學(財會方向)、會計學(CGA方向)、財務管理(資產評估方向)、財務管理專業、會計與金融專業等;
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可報考。
二、校醫崗位可報考專業:
臨床醫學、醫學臨床專業、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中西醫結合臨床方向、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方向)、中西醫臨床、臨床專業、中西醫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全科方向)、中西醫臨床(全科醫生方向)等。
三、檔案管理崗位可報考專業:
檔案學、圖書館學、科技檔案、信息資源管理、檔案、情報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文檔圖書館檔案管理、圖書情報等。
四、其他崗位可報考專業按《2015年瑞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的專業要求報名。
本辦法僅適用于本次招聘報名。未盡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