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區教育體育局2016年新教師招聘實施辦法
為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優化師資隊伍結構,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越城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越城區2016年師資需求實際情況,現就2016年區屬學校新教師公開招聘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招聘程序,吸引優秀人才從教,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切實提高師資質量。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志于越城區的教育事業,有良好的思想素質、職業道德,遵紀守法。
2.具有與履行招考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3.已取得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生可在8月中旬報到時提供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招聘對象
(一)應聘初中教師崗位
1.越城區生源(高考時戶籍在越城區七街道十鄉鎮,下同)的2016年全日制師范類應屆本科畢業生(除小教專業、學前教育專業)。
2.紹興市生源(高考時戶籍在紹興市行政區域內,下同)的2016年全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相應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除小教專業、學前教育專業)。
3.紹興市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相應專業的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須全日制本科畢業直接就讀研究生,除小教專業、學前教育專業)。
4.紹興市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專業的應屆本科省優畢業生(除小教專業、學前教育專業)。
5.越城區生源或戶籍(2016年2月29日以前取得),2015年及以前畢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教育部承認學歷的國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除小教專業、學前教育專業),已取得普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仍未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含試用)的人員。
(二)應聘小學教師崗位
1.越城區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應屆專、本科師范類畢業生(除學前教育專業)。
2.紹興市生源的2016年全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相應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除學前教育專業)。
3.紹興市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相應專業的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須全日制本科畢業直接就讀研究生,除學前教育專業)。
4.紹興市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專業的應屆專、本科省優畢業生(除學前教育專業)。
5.越城區生源或戶籍(2016年2月29日以前取得),2015年及以前畢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教育部承認學歷的國外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除學前教育專業),已取得小學、普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仍未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含試用)的人員。
(三)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
1.越城區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應屆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2.紹興市生源的2016年全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
3.紹興市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的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須全日制本科畢業直接就讀研究生)。
4.紹興市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的應屆專、本科省優畢業生。
5.越城區生源,仍未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含試用)的2015年全日制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6.面向在職非在編幼兒教師的招聘辦法詳見《越城區教育體育局2016年公開招聘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實施辦法》。
四、崗位報考要求
報考崗位要與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或最后學歷所學專業相對應。
1.報考人員教師資格證書學科與最后學歷所學專業一致,且本次招聘有相應崗位設置的,報考該崗位,允許具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報考小學對應崗位。
2.報考人員教師資格證書學科與最后學歷所學專業不一致的,可根據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或最后學歷所學專業自愿選擇報考對應崗位或小學對應崗位。
3.報考人員教師資格證書學科與最后學歷所學專業均無相應崗位設置的,可根據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或最后學歷所學專業自愿選擇相近的崗位報考。
4.考生所報考的崗位一經資格審定和確認,不得更改。
五、招聘崗位(專業)及數量(2016年2月26日前在《越城教育體育網》公布)
六、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29日—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紹興市教育考試院(小校場路5號,城市廣場對面),聯系電話:85122379(沈老師)。
3.因制作準考證需現場拍照,報名手續由報考人員本人現場辦理。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越城區教體局2016年新教師招聘登記表》(附件1,一式兩份,粘貼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攜帶下列材料辦理報名手續。
(1)2016年應屆生:①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②高考時戶口簿或大學入學時戶口遷移相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③學生證及復印件;④《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⑤應屆師范類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師范類畢業生證明(寫明籍貫、專業、學歷、是否師范類等內容,加蓋學校招生就業部門印章);⑥碩士畢業生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及碩士研究生就讀證明;⑦省優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⑧根據招考工作要求需補充提供的其他資料(屆時以通知為準)。
(2)其他報考人員:①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②畢業證書及復印件;③教師資格證及復印件;④戶口簿及復印件(高考生源需提供高考時戶口簿或大學入學時戶口遷移相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⑤根據招考工作要求需補充提供的其他資料(屆時以通知為準)。
4.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按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收取報考費用。
5.因紹興市教育局和越城區教體局招聘專業崗位的筆試時間為同一時間,故符合條件的招聘對象只能選擇報考其中一方的教師招聘考試。
七、考試形式及內容
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
1.筆試
(1)筆試設置兩塊內容:一是公共教育基礎知識(采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試卷測試),滿分為100分,按40%計入筆試總分;二是對應學科專業知識(采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試卷測試,其中報考科學專業崗位者參加初中科學卷測試、報考信息技術專業崗位者參加中學信息技術卷測試;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專業崗位者參加越城區教體局組織的專業技能測試,不再參加學科專業知識測試),滿分為100分,按60%計入筆試總分。
(2)各學科考試內容、范圍等請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招生考試社會考試欄中的有關學科考試說明查詢。
(3)筆試分值設置
筆試成績=公共教育基礎知識成績×40%+學科專業知識(或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技能)成績×60%
2.面試
根據參加筆試后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需求數的3倍確定面試入圍人員(若部分緊缺學科報名人數不到招聘人數的3倍,均進入面試)。
面試時的教師專業素質及能力測試形式為說課考核等(其中應聘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面試分二塊內容:一是說課考核,滿分為100分,按40%計入面試總分;二是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按60%計入面試總分)。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學前教育崗位面試成績=說課考核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八、考試時間
1.筆試時間:2016年4 月1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屆時可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查詢或查看《越城教體網》公告)。
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安排在2016年4月16日下午(每一位考生選擇相應學科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具體安排在《越城教體網》上另行公布,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在《越城教體網》公告)。
2.面試時間:初定2016年5月中下旬(具體安排在《越城教體網》上另行公布)。
九、體檢、考察與錄用辦法
1.招聘考試計分方法。(1)筆試,滿分100分,按50%計入總分;(2)面試,滿分100分,按50%計入總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考崗位的具體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列前)按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并在《越城教體網》上公布成績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項目、標準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缺額不再增補。
3.考察。應屆畢業生以審查本人檔案為主;其他人員主要到相關部門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質、工作表現等情況。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察發現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錄用資格,缺額不再增補。
4.錄用。根據體檢結果及考察情況,在《越城教體網》上公布擬錄用人員名單。2016年 6月中下旬,擬錄用人員參加越城區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的現場公開錄用。按擬錄用人員總成績,分學科從高到低排序(總成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列前),由擬錄用人員按順序依次自主選擇崗位,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崗位選擇或不選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擬錄用人員自動放棄或放棄已選擇崗位,空缺崗位不再增補。
大學時受過警告及以上處分且畢業時還未撤銷、未能正常畢業以及工作期間受過黨紀政紀等處分的人員,不予錄用。
5.擬錄用人員的學籍檔案審核后發現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等,不予錄用;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缺額不再增補。
6.錄用人員與用人單位于2016年6月30日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016年8月中旬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憑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報到證報到(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逾期不報到視作自動放棄。
7.新錄用教師第一年為試用期,由用人單位與畢業生本人簽訂試上崗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十、其他規定
1.參加2016年招聘考試未按規定參加體檢、未按時擇崗或未按時報到的,不得參加2017年的招聘。
2.越城區生源的2016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類畢業生招聘工作,根據《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教師〔2010〕2號)和《關于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浙教學〔2010〕147號)等文件精神另行安排。
3.成立由區監察局、區人力社保局、區教育體育局等部門人員組成的教師招聘工作監督小組,全程指導、監督教師招聘工作,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和電子郵箱,電話:85120596、88316981,電子郵箱:ycqjtjjcs@126.com 。
4.本辦法僅適用于2016年越城區區屬學校新教師招聘工作,今后招聘辦法若有調整,則按新辦法執行。
附件:《越城區教體局2016年新教師招聘登記表》
紹興市越城區教育體育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