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床醫學、藥學(藥劑學)、中藥學、中醫學、護理、醫學檢驗、預防醫學(公衛)崗位報名人數與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得低于3:1,低于與3:1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第三人民醫院全科醫學、針灸推拿學、醫事法律崗位(在2012年公開招聘中因未達到開考比例予以取消)按報名人數與與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2:1設置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不調減也不取消相應崗位公開招聘計劃,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可進入后續公招程序。
五、考試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其中《綜合知識》筆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崗位專業知識》筆試及結構化面試由區人社局牽頭、會同區委編辦、區衛生局組織實施。考生所有成績(含折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一)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1.考生筆試總成績=考生《綜合知識》考試成績×45%+考生《崗位專業知識》考試成績×55%+考生政策性加分;
2.考生考試總成績=考生筆試總成績×70%+考生面試成績×30%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及分值:本次考試筆試《綜合知識》和《崗位專業知識》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
2.筆試時間及地點
(1)筆試日期:2013年7月13日。
(2)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筆試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人社局、教育體育局、民政局等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是指綜合知識成績與崗位專業知識成績按比例折合后的之和)加2分。(2)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3)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1〕16號)規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該文件規定加分。符合以上三項條件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每名考生最高加分均不超過6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遞交服務所在地縣以上組織、人事、團委、教育、民政等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退役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優惠政策。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辦法
根據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面試人員;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缺考或違紀的不得進入面試;若某招聘崗位由于考生筆試缺考、違紀等原因按前述方法確定的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面試正常進行。
2.面試分值及內容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組織協調和應變能力,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考生的用語及舉止儀表屬面試考察內容。
3.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注意事項:
(1)考生應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本次招聘的《筆試準考證》及《面試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遲到30分鐘或者面試遲到者按自動放棄考試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2)考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由此出現的人員缺額按前述面試人員確定辦法依次遞補。面試程序開始后出現的面試人員缺額不遞補。
六、體檢及政審
(一)體檢人員確定辦法: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順序;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綜合知識》、《崗位專業知識》、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未按3倍面試比例進入體檢環節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同類別按3倍面試比例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二)體檢的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區人社局會同區衛生局組織實施。
(三)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到區人社局書面申請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
(四)政審:體檢結束后,由區人社局會同區衛生局對體檢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政審。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人員缺額,按前述辦法依次遞補。
七、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
體檢、政審合格的考生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本公告發布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市人社局:0825-5866013、區人社局0825-2314211、區衛生局0825-2638959、區監察局0825-2239016)。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用電話、書面或面談等形式實事求是的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緩聘用,待查證落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證屬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資格,由此出現的人員缺額按第(六)項規定依次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第三人民醫院的由醫院統籌安排具體工作崗位,其中全科醫學人員到高升、凱旋、育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報鄉鎮衛生院的按報考的崗位,依據其考試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招聘的鄉鎮醫院。擬聘用人員與其選擇的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填寫《遂寧市船山區機關、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聘用單位、主管部門和編制部門簽字蓋章后交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辦理聘用手續。辦理了聘用手續,到聘用單位上班的人員占用該聘用單位事業編制,并按國家現行政策及聘用單位的有關規定兌現工資、福利等待遇。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受聘人員為再次參加工作的,其試用期為3個月;受聘人員為首次參加工作的,其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內嚴重違規違紀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邀請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人員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體檢和政審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對相關工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十、特別提示
(一)招聘期間對本《公告》有調整、補充、提示及其他須告知考生的信息,由區人社局在前述公告發布網站公告,請考生在此期間注意瀏覽、關注。因考生不主動、不按要求瀏覽、觀看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請考生報名時留下兩個以上聯系方式(手機、固定電話、郵箱等),并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主動告知考試組織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一、本公告由區人社局、區衛生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區人社局:0825-2314211
區衛生局:0825-2638959
附件:1.2013年第3季度遂寧市船山區部分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單位基本信息.rar
2.2013年第3季度遂寧市船山區部分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3.2013年第3季度遂寧市船山區鄉鎮衛生院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及名額表.rar
遂寧市船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遂寧市船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遂寧市船山區衛生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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