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及名額
1、瀘縣司法局醫療糾紛調解中心工作人員2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選聘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作風正派,清正廉潔,勤奮敬業。
2.工作年限三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合格)。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瀘縣司法局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學歷以畢業證書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工作年限、年齡計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三、報名方式和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
3.報名地點:瀘縣司法局政治處,聯系電話:0830-8183954,傳真:0830—8192654。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
(2)《瀘縣司法局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見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四、選聘辦法和程序
(一)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者進入面試。
(二)面試:文秘工作人員重點測試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調解人員重點測試醫療糾紛處理方面法律法規知識和《人民調解法》以及口頭表達能力。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道德品質等情況。
(三)考核。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考核人選,考察工作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
(四)體檢。按照招聘崗位人數擇優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如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可根據情況確定是否遞補。
(五)調入。人選確定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五、任何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選聘崗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選聘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瀘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瀘縣司法局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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