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遴選、公開招聘試行辦法》及《龍巖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交流調配工作辦法(試行)》(巖委組通〔2022〕9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22年度龍巖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
本次公開遴選為龍巖市直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48個崗位、51人,其中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個崗位、遴選49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個崗位、遴選2人。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遴選對象為符合遴選崗位所要求資格條件的龍巖市市直和各縣(市、區)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如下:
1.公務員、“參公人員”、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報考市直財政核撥、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
2.市直財政撥補、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縣級及以下財政撥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報考市直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
(二)報考者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計算,下同。
3.近5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以上。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6年4月以后出生);對年齡條件有其他要求的,以招考崗位公布的條件為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遴選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
8.符合遴選崗位要求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以及任職回避要求。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不含機關事業編制外工作的時間)。
設區市級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在縣(市、區)以下的直屬或派駐機構(如分局、工作站等);執紀執法部門在一線工作崗位的,如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隊、中隊等;經黨委組織部門選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的掛職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大學生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根據《福建省赴平潭綜合實驗區掛職干部和人才管理辦法(試行)》(閩委組通〔2013〕79號)掛職服務平潭綜合實驗區的經歷;以及在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直屬片區管理機構的掛職、任職經歷等,均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最低服務年限等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2年4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尚在試用期內、任職試用期內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應當回避的;
10.存在巖委組通〔2022〕9號第16條(五)項規定不得作為交流調配人選的情形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網絡報名
凡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者登錄“龍巖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22年4月21日11:00至4月27日17:00。報考者應如實規范填寫個人信息,上傳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數碼證件照)。
報考者每人限報1個崗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崗位遴選計劃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達不到1:3比例的,原則上取消或相應比例減少該遴選崗位數量。確因工作需要降低開考比例的,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申請,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