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簡章
為進一步充實衛生計生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及《關于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經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人員2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見附件1《渝北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畢業取得相應學歷及學位的應屆研究生。
說明:碩士研究生為本、碩連讀或本科與研究生專業具有相關連貫性。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祖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扎實的衛生專業知識;
4.服從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團結協作精神;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未受過任何處分;
6.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學位和其他相應證書(如規培證、執業醫師證書等),年齡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7.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8.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一覽表》。
9.鑒于衛生計生類招聘崗位的專業性較強,考生不可持在校期間取得輔修、第二專業證書所列專業進行報考。
(三)其他
1.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國(境)外取得的學歷,應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簽訂協議、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區衛計委統一組織開展。
1.報名方式:采取到指定高校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提前填寫《渝北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經所在院系蓋章,同時持本人身份證、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生推薦表、學生證、就業協議書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料,待報名時一并提交給現場工作人員。
2.報名地點:
第一輪:四川大學華西臨床醫學院;第二輪:南方醫科大學。
3.報名時間:
第一輪:四川大學華西臨床醫學院,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第二輪:南方醫科大學,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在四川大學華西臨床醫學院招聘到的崗位,則不再納入南方醫科大學進行招聘。第二輪剩余崗位指標于第一輪考試考核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方醫科大學網站上予以公布。根據招聘工作進度,招聘時間和招聘計劃如有調整,將提前在上述高校就業信息網和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二)資格審查
按照《簡章》規定條件,依據考生提供的《渝北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審查了解應聘學生的各類情況,凡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核環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試考核。
(三)考試考核
本次考試采取專業科目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
1.專業科目測試(分值100分)
重點考查考生專業素養、專業技術水平等能力。專業科目測試采取技能實作方式進行,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實作技能。測試時間不低于10分鐘,分值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專業科目測試考官評定考生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區衛計委備案。
2.結構化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由渝北區人力社保局另行通知。重點考查考生職業道德和思想品德素質、心理素質、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根據該崗位考生專業科目測試成績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凡面試比例低于1:2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區人力社保局、區衛計委備案。
3.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專業科目測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確定為擬簽約人員。
4.每一輪招聘結束后,當天在考點公布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及進入簽約人員名單。
(四)簽訂協議
根據擬招聘崗位和數量,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簽約人選。當場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有考生本人棄權,則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范圍內,在考試考核總成績70分以上符合條件的考生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原則上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
若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學歷以及大學期間各必修學科平均成績高者優先。
就業協議書中須明確違約行為以及違約責任。
所有參考人員的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中應聘崗位應具備的其他必備資格條件等,均在考試考核環節結束以后5個工作日內在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予以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考生畢業后持當地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部門發給的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于2018年7月31日17:30前到區衛計委人事科報到,并接受資格復審。2018年7月31日17:30后未報到的擬聘用人員,視同自動放棄,并應履行違約責任。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并應履行違約責任。
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由渝北區人力社保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國家、市就體檢事宜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區衛計委、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考生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及公示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主動放棄者,2年內(即2018年至2019年)不得報考渝北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體檢、考察均在考生畢業后進行。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聘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農村戶籍人員需辦理“農轉城”戶籍后方可轉正;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1.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
2.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不得向區外流動,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本簡章由區人力社保局、區衛計委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區衛計委人事科023—67802789,023—67828123;
區人力社保局023—67812631、023—67822642。
附件:
1.附件1渝北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doc
2.附件2渝北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doc
3.附件3:專業指導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