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桐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桐城市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桐政辦發〔2017〕50號)規定,經市政府研究同意,2017年市直部分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桐城市2017年計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49名。招聘崗位等信息于7月6日起同時在桐城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tongcheng.gov.cn/)、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tongcheng.gov.cn/)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報考條件等詳見附件1《桐城市2017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專及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6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我市在編在崗人員或在聘的其他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周六、周日正常報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桐城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四樓會議室(桐城市南山路24號人力資源市場內)。
3、報名流程:
(1)提交材料:報名人員須填寫《桐城市2017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可下載打印或現場領取。該表必須由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和簽名承諾)。提供本人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和以下證明材料:
①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②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參加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負責資格審查人員按崗位條件規定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逐一進行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
(3)繳費: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現場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報名截止后,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原報名處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能改報的退還報名費。所報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規定比例核減的,報考者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4)筆試《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憑繳費收據或費用減免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7月23日上午。
2、筆試地點及科目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及分值: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綜合知識》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常識,判斷推理、計算機應用、材料作文等。分值100分(筆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時間120分鐘。
4、最低分數線: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最終成績(百分制)必須達到55分,應聘人員方有資格進入面試環節。
(三)面試
1、面試資格確定
進入面試對象根據有效招聘崗位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及內容
所有崗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儀表儀態、邏輯思維、言語表達、綜合素質、愛崗意識等。
4、進入面試的考生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80元/人。
5、實際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有效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四)總成績合成
考試總成績是將筆試成績60%與面試成績40%合成,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0.6+面試成績×0.4,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五)考察與體檢
1、人選確定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有效招聘崗位計劃數,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若入圍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分,按以下原則依次確定(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參照此規定執行):
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各項成績都相同的,學歷高的優先。如以上原則仍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3、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六)擇優選崗
2017007崗位選崗方法:按照統一考試,由考生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自主選擇崗位。選崗前須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報考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集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其選擇崗位(限選一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該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現場逐人審核確認,明確聘用人員具體單位。一次擇崗到位,不得重新調整。不按時到指定地點擇崗或不愿擇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1、根據考試總成績,結合考察、體檢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面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等手續。
2、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實行勞務派遣制,承接主體為桐城市勞動就業管理局所屬勞務派遣機構“桐城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經考試錄用的人員由桐城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采取勞務派遣的方式交由用人單位使用,人事檔案由桐城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保管,人員管理與考核工作按照《桐城市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管理辦法》規定執行。桐城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城鎮職工五項社會保險。合同期一年一定。擬聘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天內到桐城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報到,逾期其聘用資格不予保留。
2017年應屆畢業生上崗前必須提供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證件,逾期仍不能提供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報考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含自愿放棄選崗的);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的辦法處理),每個崗位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薪酬待遇
市財政每年按4萬元/人的標準安排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工資和所聘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單位需繳納的費用,由用人單位包干使用,具體薪酬待遇由各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設計,不足部分由用人單位自籌補足。
五、有關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開招聘有關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客觀公正,由市紀檢監察機關全程參與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政策、考務咨詢電話: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 :0556-6134001(桐城市監察局)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桐城市2017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桐城市2017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