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組織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②發布面試公告
參加面試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單位在面試前7天采取適當方式發布面試公告。
③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招聘單位通知面試人員通過現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具體包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報名登記表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應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則上在面試前仍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的,作為自動放棄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出現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的情形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
④時間地點
時間:2013年8月13日—8月19日
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發布面試公告并通知考生本人。
⑤組織管理
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方案須在面試實施15天前報防城港市公開招聘和引進“白鷺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
5.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2的比例,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規定進行體檢。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報經防城港市公開招聘和引進“白鷺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1)體檢
體檢應當在防城港市公開招聘和引進“白鷺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經防城港市公開招聘和引進“白鷺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由招聘單位聯系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考察采取實地考察或委托考察等方式進行。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體檢和考察時間:2013年9月10日前。
6.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人選方案,報防城港市公開招聘和引進“白鷺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防城港黨建網和防城港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研究,所聘崗位沒有合適人選的,可以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公示和聘用時間:2013年9月底前。
五、工資福利待遇
1.“白鷺型”專業人才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所聘崗位結合本人實際情況比照機關、企事業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確定。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社會保險政策的有關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3.與所在聘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同時享受住房公積金等生活福利待遇。
4.“白鷺型”專業人才的休假,參照所在聘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現行休假規定執行。
5.所招聘的人才,符合條件的可享受我市現行的人才優惠政策。
六、管理使用
1.招聘單位按照所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條款實行管理考核。
2.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為“優秀”檔次的,招聘單位有編制,經個人申請、單位同意、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報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審定,可直接入編為事業單位人員。
七、其他事項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防城港市公開招聘和引進“白鷺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770)2818052、2818018
監督電話:(0770)12380
附件:1.防城港市2013年公開招聘“白鷺型”專業人才崗位需求信息表.rar
2.防城港市2013年公開招聘“白鷺型”專業人才報名登記表.rar
中共防城港市委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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