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編委會同意,融水苗族自治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財會人員,現將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報名條件
1.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德端正,無違紀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文字歸納能力、表達溝通能力和嫻熟的計算機操作能力。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
5.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招聘體檢標準。
6.具有高中(含職高)及中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具備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在同等條件下,財會專業、具有財會工作經歷優先。
7.符合黨政機關任職回避的有關規定。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起止時間:2017年3月22日至3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融水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辦公室(聯系人:韋榮春、莫小蓮。聯系電話0772—5122626)。
3.報名注意事項:有意者填寫招聘報名表后,連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復印件交到融水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辦公室。
(二)面試
經資格審查后,確定面試人選。根據招聘崗位工作要求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照面試成績3:1確定考察人選(若面試不超3人,則全部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融水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黨組組織進行。內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業務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等。
(四)體檢
按照《2017年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負。
三、工作原則
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四、聘用與管理
經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1年(含試用期1個月)。聘用期滿后,經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考核,獲稱職及以上等次的繼續簽訂《勞動合同》。
應聘者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應聘者填寫虛假信息,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本次聘用的人員為非在編人員,不辦理入編手續,工資待遇按融水縣機關事業單位現有的非在編人員工資待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