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引進高學歷人才,促進我市醫療衛生計生事業發展,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溫嶺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和《溫嶺市引進和培養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的若干意見》規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學衛生類高學歷人才7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招聘單位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本次公開招聘醫學衛生類高學歷人才76名,為事業編制專業技術崗位。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計劃和招聘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溫嶺市衛計系統公開招聘醫學衛生類高學歷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或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1.溫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http://www.zjwlhrss.gov.cn/)
2.溫嶺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
(www.wlwjj.gov.cn)
二、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醫學類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5.戶口所在地、生源地為全國;
6.2013年前(含2013年)畢業的往屆畢業生須具有相關的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
7.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詳見附表1)
3.報名資料包括:《浙江省溫嶺市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學歷人才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協議書)、相關戶籍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對應聘人員有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要求的,應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考試合格證明)或執業資格證書(考試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應聘人員應對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取消應聘資格。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報考。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回答問題的正確性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考試后,根據面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實施。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后,根據各招聘職位計劃數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如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按該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溫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溫嶺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未在規定時間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已就業者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與原所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勞動合同)關系,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原所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勞動合同)關系的,不能辦理聘用手續,并取消聘用資格。
(三)人員聘用后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轉移養老保險關系。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聘用未取得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的衛技人員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衛生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五)本次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年限不得少于6年。
本次招聘在溫嶺市人力社保局監督指導下進行。
本公告由溫嶺市衛生計生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215940。政策咨詢請在工作日內聯系。
溫嶺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