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和改進對全市政法部門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進一步規范政法部門執法司法行為,保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確保政法部門自覺履行好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職責,推動平安湘鄉、法治湘鄉和過硬政法隊伍建設再上新臺階,根據《 湖南省關于黨委政法委員會對政法部門執法活動進行監督的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聘請執法監督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法監督員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好,原則性強,公道正派,作風務實。
2、熱心支持和關心政法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執法監督。
3、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法律素質。
4、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5、沒有違法犯罪和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6、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深律師等人員優先聘請。
二、執法監督員工作職責
1、監督全市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嚴格執法、文明辦案、廉潔辦案、工作作風、服務態度及遵紀守法情況。
2、接受并轉遞群眾舉報、信訪,及時轉達、反映社會各界對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的意見、批評和建議。
3、在市委政法委的牽頭組織下,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案件評查,提出檢查和評查意見;了解政法單位執法活動中的突出問題,提出處理意見;積極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排查化解工作。
4、督辦協調領導批示、上級交辦、群眾反映強烈、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5、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工作。
三、聘請程序和任期
執法監督員采取個人自薦、單位推薦、定向邀請等方式確定遴選人員范圍。
個人自薦、單位推薦的應填寫《執法監督員聘請審批表》(見附件)。應聘人員經我委調查、審核后,確定聘請執法監督員10-15人,由我委頒發執法監督員聘書和監督證,并向社會公告。執法監督員任期暫定三年,期滿后未續聘則自行解聘。
四、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2月13日至2月20日。
報名材料:單位推薦、個人自薦時需填寫《執法監督員聘請審批表》、身份證復印件及學歷證明等有關材料。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
報名地點:市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室(市行政中心0256室)。
聯系人:熊訓偉;聯系方式:56768092、13975221668;郵箱:1372809189@qq.com。
中共湘鄉市委政法委員會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