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日常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待遇
縣財政局招聘對象:工作人員2名
招聘要求: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大專及以上學歷;
3.熟悉電腦操作;
4.持有會計證。
待遇: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試用期1個月,經考核合格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現有崗位標準確定,并按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縣公共資源辦招聘對象:交易分中心工作人員1名
招聘要求:
1.年齡在45周歲以下;
2.大專及以上學歷;
3.持有會計證。
待遇: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試用期3個月,經考核合格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政府購買崗位標準確定,并按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縣新聞傳媒中心招聘對象:新聞采編員2名
招聘要求:
1.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有新聞采編工作經驗者優先。
待遇:所聘人員待遇按政府購買崗位相關政策執行。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擇優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日起至2017年1月13日17時止(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人力資源市場(振興街55號)
報名電話:84661822
縣財政局咨詢電話:84883836
縣公共資源辦咨詢電話:84665305
縣新聞傳媒中心咨詢電話:84660019
3.報名要求:報名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會計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和填寫報名表一份。有相關工作經驗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蓋章。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條件填寫《縣財政局、縣公共資源辦、縣新聞傳媒中心聯合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可在磐安人才網自行下載,已就業人員需由所在單位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并蓋章),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報考人員的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違法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4.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曾被其他單位辭退的。
(三)筆試、面試
1.筆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計劃招聘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3.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人員進行面試,面試采用百分制。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招聘條件內容優先考慮,若招聘條件相同,則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縣財政局、縣公共資源辦: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縣新聞傳媒中心: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以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修訂后)》,如體檢合格人數不足計劃招聘崗位數,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三、特別提示
招聘過程中相關信息指定磐安縣人才網(www.parcsc.com)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舉報電話:84662996。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磐安縣就業管理服務處、磐安縣財政局、磐安縣公共資源管理委員辦公室、磐安縣新聞傳媒中心負責解釋。
縣財政局、縣公共資源辦、縣新聞傳媒中心聯合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rar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安縣財政局
磐安縣公共資源管理委員辦公室
磐安縣新聞傳媒中心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