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岑府常議(2016)20號文件精神,因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人崗相適的選人標準,遵循“自愿報名、公開招考、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決定面向本縣公開招聘12名勞動合同制運政執法協勤人員。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職位與名額
A職位:5名
B職位:2名
C職位:3名
D職位:2名
二、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待遇為貴州省上年崗位平均工資×60% ,社會保險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A、B職位:面向2016年10月31日前具有岑鞏縣戶籍的退役軍人;
C職位:面向2016年10月31日前具有岑鞏縣戶籍或岑鞏籍生源的城鄉居民;
D職位:面向2016年10月31日前具有岑鞏縣戶籍或生源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組織紀律性強。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體要求條件見附表1)。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5、具備招聘職位所規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公安機關治安處罰及以上處罰的人員。
2、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3、受黨紀處分執行期未滿的人員。
4、有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5、男性身高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低于1.60米的人員。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招聘的工作程序
由岑鞏縣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運政執法協勤工作人員招聘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工作。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岑鞏縣人民政府網公告欄公布。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11月15日。(上午8:30—下午17:30)
地點:岑鞏縣道路運輸管理局
聯系人:吳艷 聯系電話:0855-3571718 手機:18212275530
(三)報名需提交資料
1、岑鞏縣2016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運政執法協勤人員報名表1份。
2、本人戶口冊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報考A、B職位的考生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縣民政局、縣人武部出具的退伍證明)。
4、報考A、C、D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D職位需提供貧困戶證明。
5、享受加分因素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結束后提供的不予認可)。
6、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四)報名費100元
(五)資格審查
1、由岑鞏縣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運政執法協勤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辦)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的戶籍、年齡、學歷和報考證件等進行初步審核,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報名后經復審,符合條件者進入下一程序。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考生應隨時關注岑鞏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而未參加相關招聘程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時,已報名人員直接進入面試。
3、當D崗報名人數未達到招聘人數時,則將D崗名額順位調至A、B崗。
五、筆試、面試
(一)筆試
筆試由岑鞏縣“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筆試為閉卷考試,百分制,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及地點請考生隨時關注岑鞏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
為體現對優秀人員的照顧,在百分制筆試成績中,對曾獲縣團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加3分,對持有機動車駕駛C1照(在報名結束時滿三年)及以上的加2分,上述兩項實行累計加分。
(二)面試
由岑鞏縣“領導小組”按招聘職位人數與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報名或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的,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可進入面試。
面試工作由“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面試時間由“招聘辦”在岑鞏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方式。
(三)總成績計算
1、參加筆試、面試的考生,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即: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
3、當筆試、面試分數都相同時,則進行第二輪面試。
六、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考生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從該職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考生中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由“招聘辦”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人民醫院進行。
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招聘辦”組織人員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受公安機關治安處罰及以上處罰的人員。
2、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3、受黨紀處分執行期未滿的人員。
4、有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5、男性身高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低于1.60米的人員。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八、簽訂勞動合同書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辦”在岑鞏縣人民政府網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岑鞏縣道路運輸管理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書,合同期限初次簽訂為叁年(其中試用期3個月)。
九、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報名、命題、監考、評卷、面試、體檢等環節工作人員必須依法嚴格認真履職,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簽訂勞動合同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調查屬實,終止勞動合同,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和新聞單位與社會監督。
十、岑鞏縣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運政執法協勤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招聘辦”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3571718 (招聘辦)
監督電話:0855—3574856(縣紀委、監察局辦公室)
岑鞏縣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運政執法協勤人員職位一覽表.rar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