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市科協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湖政發[2004]2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湖州市科協實際,擬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湖州市科學技術館是湖州市科學技術協會下屬事業單位,是以提高公眾科學文化素質為目的,面向社會公眾開展科普展覽、科技培訓、青少年科技創新競賽等活動的科普宣傳教育機構,是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提高全民科學素質的重要基礎設施,是傳播科學的殿堂,啟迪創新的搖籃,展示科技的窗口,交流科技的園地,是湖州市科普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招聘崗位、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6年應屆畢業,具有碩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專業
(三)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熱愛黨校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具有較好的職業道德和奉獻精神。
2.具有較強的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熱衷科普教育事業,有較強的活動策劃和執行能力,能夠勝任科普研究和相關管理工作。
3.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相關規定。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接受應聘。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0日8:30—11月30日16:00,逾期報名視作報名無效。
2.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報名郵箱kjgbaoming@163.com。
3.聯系人:馮筱祥聯系電話:0572-2399065
(二)資格初審
按規定對應聘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后向符合條件者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入圍通知,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進行解釋說明。
(三)資格復審
考核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考核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審查將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核
1.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考核方式(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等)、考核內容和考核時間,具體以入圍通知書為準。
2.參加考核時,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入圍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考核結果當場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體檢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有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推出崗位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有關規定執行。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經推出崗位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根據應聘人員考核、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zlss.gov.cn/)、湖州人才網(www.hzhr.com)向社會公示7天。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推出崗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高層次人才引進有關信息統一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zlss.gov.cn)、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湖州市科學技術協會網站(http://www.huzhoukexie.com.cn/)公布。
(二)對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市科協紀檢辦公室和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2398296,0572-2175933。
(三)對涉及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湖州市科協下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報名表
湖州市科學技術協會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