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衛發〔2015〕2號)和《關于轉發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等七部門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的通知》(信衛〔2016〕21號),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服務能力,促進衛生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特招13名醫學院校畢業生。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現制定特招公告。
一、組織領導
本次考試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共同組織實施,并成立特招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特招各環節的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及聘用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進一步提高衛生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更好的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
三、招聘專業及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專業及計劃詳見《2016年度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職位表》(見附件1)
四、報考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基層衛生事業;
3、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醫學院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0周歲以下,即1998年10月21日至1986年10月20日期間出生;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已通過各級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聘、“51111”或“369”招聘現在編在崗的正式職工;
6、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專業應與所學專業相一致。
2、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從新縣人民政府網自行下載并用黑色水性筆填寫《新縣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報名表》一式2份(見附件2),附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并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
3、報名時間: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4、報名地點:新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股。
5、報名須遞交材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省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經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服務中心蓋章;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
6、報名人員憑身份證于2016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7、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8、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對于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職位招聘,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筆試
1、筆試由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新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實施,按照統一命題、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6年11月6日上午9:00--10:30,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填寫為準。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3、醫學專業研究生、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專業本科生免筆試。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的人數小于1:3的比例時,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對于醫學專業研究生、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專業本科生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辦法: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參加面試的考生現場成績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考核環節。
3、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免筆試考生的總成績=面試成績)
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學歷層次、有無執業醫師或助理醫師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和擬聘用人員。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通知體檢時遇有放棄的,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相關事宜將通過新縣政府網(http://www.hnxx.gov.cn/portal/index.htm)進行通知,請考生屆時登錄查看。
(六)考察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
(七)聘用
考察和復查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新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對招聘情況進行匯總,形成正式備案報告,經縣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審核后上報省人社廳、省編辦、省衛計委備案。備案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納入本單位崗位管理,試用期及相關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過程中,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面試資格確認、體檢、考察、資格復查、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放棄聘用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七、保障措施
(一)由省級財政對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學期間費用給予補償補助,標準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補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補助5年。補償經費在服務期內分年度撥付,每年年初撥付上年度經費。
(二)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確定聘用后按程序優先納入單位編制管理。
(三)對于確定聘用人員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落實各項工資福利政策,由所在的單位發放績效工資,并為其辦理社會保險。
(四)特招到鄉鎮衛生院的本科畢業生職稱晉升時,在鄉鎮衛生院的工作時間累計計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晉升職稱的優惠政策;晉升高級職稱時,外語和論文不作硬性規定。
(五)特招畢業生在基層工作時間不少于6年,服務期內,不得擅自離開服務崗位,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退回補償經費,違約情況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項,由特招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或補充。
本方案由新縣特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376-2984513(新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股)。
新縣衛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