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德市臨澧縣招聘協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招聘協警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工作崗位名稱 |
招聘計劃 |
年齡 |
性別 |
學歷 要求 |
備注 |
縣交警大隊交通秩序管理協警 |
8 |
35歲以下 |
男 |
高中及 以上 |
身高168 厘米 |
縣交警大隊文職協警 |
2 |
30歲以下 |
不限 |
中專及以上 文秘及相關專業 |
男165厘米 女150厘米(全日制本科不限專業) |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自愿從事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用工單位安排;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本人或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參與邪教活動的;
(二)被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開除公職、被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公安現役部隊)開除軍籍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因違法犯罪曾經受過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
(五)曾因違反協協警相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其他重大不良行為的。
三、管理使用
招聘的協警實行勞務派遣,聘期為3年。
四、招聘辦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全縣招聘。按招聘計劃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經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文職崗位加試寫作,占總成績50%)、面試(按1:1.5比例確定人員,占總成績50%)、體檢(按綜合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出現不合格者可遞補壹次)、政審后,擇優錄取。
五、報名
報名地點在臨澧縣人力資源考試院(縣政務中心大樓一樓大廳),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21日,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張,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費每人100元。聯系電話: 5555615。
六、考試時間
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執行。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