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及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現將2016年下半年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2016年下半年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0名(專業技術崗位7名,管理崗位33名),其中安排1名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見附件《2016年下半年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2016年下半年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年齡條件”中“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脫產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應學歷、學位報考);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復審)、公示、報批、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旌德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ahjd.gov.cn)、旌德先鋒網(http://www.jdxf.gov.cn)等網站發布,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旌德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采取現場集中統一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均不予報名。
3、報名地點:旌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股(縣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旌德縣旌陽鎮西城北路56號,聯系電話:0563-8603970。
4、報名所需材料:報考人員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張。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工作經歷時間計算的截至時間為2016年10月13日;在編在崗人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代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代報名委托書。
以上材料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5、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11月17日-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旌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機關事業股(縣人事考試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6、注意事項:
(1)報名表的填寫:報考人員應填寫《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可下載打印或現場領取)。該表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并簽名承諾。報考崗位在報名時一經確定,不得變更。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后果自負。
(2)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崗位,經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批準后,可放寬開考比例至2:1。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原報名點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報名時辦理減免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非定向崗位的,報名時可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旌德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所考科目筆試成績各增加2分。報名時須提供相應證明或材料,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三)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公共基礎知識》為必考科目,應聘管理崗位的人員還需參加《職業能力測試》科目考試,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還需參加《專業知識》科目考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法計分。主要內容為:
《公共基礎知識》:計算機(主要是日常辦公所涉及到的word、excel、網絡常識)、綜合常識(涵蓋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寫作三部分,總分100分。
《職業能力測試》: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常識判斷和資料分析五部分,總分100分。
《專業知識》:崗位所需的業務知識,總分100分。各崗位《專業知識》的考試范圍,在報名現場統一公布。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2016年11月19日上午
8:00─10:00《公共基礎知識》
10:30─12:00《職業能力測試》或《專業知識》
3、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合成:
管理崗位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50%+《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50%;
專業技術崗位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50%+《專業知識》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50%。
折算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50分為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達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及以上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四)面試
1、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按百分制計分法計算。
3、考官組成: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計算成績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他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面試成績。
4、總成績合成:按照筆試合成成績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等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5、參加某一崗位面試實到人數少于或等于該招聘崗位計劃數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及以上或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工作由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體檢和考察人數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若總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筆試合成成績、專業知識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3、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要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同時對其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審查。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或在擬招聘人員公示結束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招聘各環節的結果均在旌德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
(七)報批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報送相關材料到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經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后審批。報送材料包括:擬聘人員名單、《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成績按崗位排序表》、《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人事代理人員“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復印件、考察材料等相關材料。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有關事宜
1、本《公告》由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旌德縣人社局。
2、咨詢電話:0563-8603970監督電話:0563-8601110
附件:
1、2016年下半年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xls
旌德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