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16年自治區林業廳公開招聘工勤人員工作,根據自治區編辦和人社廳對聘用編制管理的相關要求,結合機關及部分直屬事業單位聘用編制空缺和崗位需求,制定本簡章。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原則。
(二)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范圍
(一)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6年8月31日之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
(三)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和其他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聘用崗位
自治區林業廳2016年公開招聘工勤崗位3名。具體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定向招聘崗位詳見《自治區林業廳2016年公開招聘工勤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后)。
五、報名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址:自治區林業廳人事與老干部處(寧夏銀川市興慶區南熏西路60號自治區林業廳辦公樓601室)。
(二)報名時間: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逾期不再補報。
應聘者應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根據崗位要求,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
六、筆試
根據崗位特點和需求,應聘者均須參加自治區林業廳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應聘者于考試結束2日后登陸寧夏林業信息網 (www.nxforestry.gov.cn)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七、面試
(一)面試由自治區林業廳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進行體檢。
八、體檢
(一)體檢工作由自治區林業廳負責組織實施。
(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九、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由自治區林業廳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寧夏林業信息網站上公示5天(不含節假日)。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進入聘用程序。
聘用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并報自治區林業廳審核后,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十、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簡章未盡事宜,由自治區林業廳研究決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廳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