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開展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中人社發[2016]56號)文件精神和《中山市2016年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招聘公告》要求,現將阜沙鎮招聘名額和報名工作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辦理失業登記尚未實現就業,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畢業生:
(一)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二)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需持殘疾證);
(三)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且處于失業狀態的人員(需持就業創業證);
(四)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或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招聘的崗位為人力資源開發協管、勞動關系協調協理。安排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從事公共就業服務、勞動關系協調及相關事務管理服務工作。招聘名額:1名。
三、服務期限
政府購買基層服務崗位期限2年,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期滿后不再以政府購買崗位方式續聘。
四、政策待遇
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統一按省、市有關政策執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個人應繳部分)及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高校畢業生從事政府購買基層服務崗位期間視同基層工作經歷。
五、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公示、崗前培訓、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畢業生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中山市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報名登記表(附件1);
(五)屬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需提交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復印件;
(六)屬殘疾高校畢業生需提交殘疾證復印件;
(七)屬就業困難人員或城鄉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需提交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六、報名要求
(一)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規定地點現場報名。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攜帶填寫清楚的《中山市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城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特困職工證、扶貧卡、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或殘疾證、或就業創業證、或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或城鄉困難家庭成員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2張。
(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6年9月29日—30日,10月8日—10日(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點: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阜沙分局(阜沙鎮阜港東路21號);
(四)交通路線:公共汽車205路、512路;
(五)聯系人:黃先生聯系電話:0760-23406373。
八、考試事項
考試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附件:中山市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報名登記表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阜沙分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