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寧南縣醫療衛生單位急需的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涼山州衛計委、涼山州財政局、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2016年四川省民族地區陽光天使計劃考核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要求,決定面向全州公開招聘寧南縣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工作人員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
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資格審查、統一考核、統一體檢、公示、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名額、范圍及對象
(一)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名額共計5名。其中:臨床醫生3名(臨床醫學)、中醫醫生2名(中醫學)。
(二)招聘范圍
面向涼山州境內公開招聘(考生戶籍2016年8月1日前在涼山州境內)。
(三)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非編在職人員),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1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之間出生),自愿在我縣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工作滿6周年(含試用期)的醫學類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4、報考者具有的資格、條件等要求,計算時間為2016年8月1日。
5、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縣,不得重復報名,重復報名的將由衛計委(局)進行調整或取消報名資格。
四、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雙向選擇、現場報名、直接考核聘用的方式進行。應聘者需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報到證(看原件收復印件,開具的證明材料收原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指定的地點報名。報名時須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照兩張,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并簽承諾。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一)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得代報。
(二)報名時間:2016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考核
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南縣衛計局、寧南縣財政局共同成立“直接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核小組。由考核小組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
(一)考核時間:2016年9月27日8:30點。
(二)考核地點: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南縣政務服務中心四幢三樓面試中心)。
(三)考核內容: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水平、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健康狀況等方面,同時對擬聘用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核實。
(四)考核形式:采取面試方式,面試總分100分,低于60分者視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試結束后,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將對相同成績的考生進行加試面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考核不合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近三年受過行政拘留的;
2、曾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6、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7、近兩年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在處分期內的;
8、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不良,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參與賭博吸毒、賣淫嫖娼、流氓斗毆及從事封建迷信、邪教組織活動被查處的;
9、發生醫療事故責任未滿三年,醫療差錯責任不滿一年者;
10、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后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付。初次體檢不合格,經本人申請,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查一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一)體檢時間:2016年9月29日8:30時;
(二)體檢地點:二級甲等醫院。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時體檢的,以及體檢后資格審查、政審等出現不符合聘用資格或自動放棄的,經寧南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寧南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同意后,可按考核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在涼山州衛計委官網( http://lsws.lsz.gov.cn/)上發布、寧南縣公眾信息網(http://nn.lsz.gov.cn/)、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南縣衛計局公示欄內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設立舉報箱、投訴電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身份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八、聘用及待遇
(一)經公示無異議者,按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簽訂聘用合同在縣級以下鄉鎮衛生院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6年(含試用期)的聘用合同。本次新招聘的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一律實行聘用期制度、聘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二)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聘用管理。臨床醫生、中醫醫生分配到我縣少數民族鄉衛生院工作。
(三)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享受學費補償待遇,學費補償總金額=年均學費補助標準×實際學制年限。其中年均學費補助標準按平均每學年度不超過6000元的標準確定(即:實際繳納學費低于6000元的按實際,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不同學制畢業生的學費補助計算年限,以國家規定的相關學制年限為準。學費補償在6年服務期內分年度補償(代償)。每年補償金額根據服務年限、考核情況,依次按照補償總金額的10%、10%、10%、20%、20%、30%的比例確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該年度不予以學費補償。服務期未滿離開服務單位的必須按照協議全額退還已享受的各種補償費用,并按照補償總金額的50%支付違約金。
九、招聘紀律與監督
在公開招聘工作中,要確保信息、過程、結果的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川人發〔2003〕56號)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等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由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南縣衛計局、寧南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34—4572217(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4566219(寧南縣衛計局)
0834—4572225(寧南縣財政局)
監督電話:0834—4572305(寧南縣監察局)
寧南縣衛計局 寧南縣財政局 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