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加強萬全鎮社會治安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促進萬全鎮經濟和社會發展,萬全鎮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巡防隊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人數
戶籍地在平陽縣范圍內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共招聘14人。具體派遣崗位為萬全鎮派出所7人,新居民服務管理所7人。
二、應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自愿從事巡防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工作分配。
3、戶籍地為平陽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復退軍人可適當放寬文化程度要求,同等條件下,復退軍人優先聘用;
4、年齡18周歲以上、 28周歲以下(1988年9月8日至1998年9月8日);
5、招聘人員性別為男性;
6、身心健康,體型端正,面部無明顯缺陷;
7、本人、家庭成員沒有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沒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活動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本人沒有受過治安行政處罰、沒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記錄、沒有被開除、解聘、辭退記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需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持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于2016年9月8日至9月18日期間 (9:00—17:00)到平陽縣萬全鎮派出所報名,有退伍證等證件的報名者須攜帶上述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萬全鎮派出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立即取消資格。
(二)考試
考試為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成績采用百分制,根據成績自高而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三)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自行承擔。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錄取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出現聘用人員空缺的,可根據面試成績依次遞補,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四)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按1:1.2的比例確定政審對象,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
(五)聘用
上述環節均合格,勞務派遣公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員管理和薪酬標準
此次招聘的巡防隊員實行勞務派遣的用人方式,由平陽縣人才市場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平陽縣人才市場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對被聘用人員在崗工作期間進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薪酬標準:被聘用人員年工資35000元(含個人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五險)。試用期滿根據工作表現發放績效工資。合同期滿表現優秀的優先續簽勞動合同。被聘人員服裝由用人單位統一配發。勞務派遣公司按月足額為被聘用人員發放工資和繳納“五險一金”。
五、報名方式
報名形式采取現場報名。
報名地址:平陽縣萬全鎮鄭二村鎮前路3號(萬全鎮派出所)。
咨詢電話63780244、63789110
聯系人:張警官
萬全鎮人民政府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