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臺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副高級專業技術崗職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詳見《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臺2016年面向全國公開選聘職員崗位表》(附件1)。
二、選聘范圍及條件
本次選聘范圍面向深圳市內外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高,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身體健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三)取得天氣預報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且在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滿2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歷年年度考核在稱職(合格)及以上。
(五)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正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部門和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黨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滿的;
3.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職務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三、程序與方法
(一)發布公告。在深圳政府在線和深圳市氣象局網站同時發布。
(二)報名。報名以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以報名電子郵件時間為準)。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臺2016年公開選聘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面試當天驗原件);
3.現聘職位(崗位)文件復印件(加蓋原單位公章);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在面試當天驗原件);
5.發以上材料分別掃描后(報名表的“本人承諾”一欄必須本人手寫簽名后再掃描),把掃描件發送至郵箱cuina@szmb.gov.cn。咨詢電話:(0755)82511595。辦公時間:工作日9:00至12:00、 14:00至18:00。
(三)資格初審。根據報名者提交的資料,核對并審查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符合條件的,經審定后通知參加考試。考試前,將組織現場資格審查工作,考生務必攜帶以下材料:1.《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臺2016年公開選聘職員報名表》;2.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及驗證證明、相關資格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材料需驗原件。經資格初審合格者,按職位數1:3發放面試通知書。
所提供的審核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取消選調資格。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調動入職前的審查結果為準。
(四)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
(五)結果公布
根據面試結果,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并在深圳市氣象局網站公布。
(六)體檢、資格復審及考察
1、擬聘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需提交資料: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政審意見(含“六四”、“文革”期間、是否參與“法輪功”組織的表現鑒定)。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臺按規定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人選未按規定時間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考察結束后,經深圳市氣象局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七)辦理聘用手續。根據公示情況,研究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備齊規定資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備案后,用人單位在聘用人員到單位報到1個月內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3-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臺負責解釋。
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臺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