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結合用人單位實際及工作需要,駐馬店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8名。
一、招聘單位、人數及招聘對象
2016年駐馬店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88名,其中:
1、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所屬市扶貧開發服務中心2名、市新農村建設服務中心3名;
2、市總工會所屬職工服務中心2名、市職工技術協作辦公室2名、市職工學校1名、市教科文衛體工會1名、市農林水機工會1名;
3、市民政局所屬市福利院4名、市救助管理站3名;
4、市財政局所屬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服務中心2名、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秘書處1名、機關后勤服務中心1名、市財政政策研究室1名;
5、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市園林綠化科研所2名、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站2名、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10名;
6、市農業局所屬市農業技術推廣站3名、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3名、市農業對外合作交流中心1名、市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1名;
7、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市演藝中心9名;
8、市審計局所屬市審計科學研究所1名、計算機審計中心1名;
9、市糧食局所屬市糧油質量檢測中心2名;
10、市畜牧局所屬市畜牧站2名;
11、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經濟開發區分局金山、金橋、金河、開源辦事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16名;
12、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所屬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1名;
13、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10名。
招聘對象為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人員。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對象主要面向2016年應屆和往屆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所需專業類別分類參照《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執行,具體崗位招聘人數及要求詳見《2016年駐馬店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同時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次類推);
7、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5、駐馬店市機關事業單位未滿規定服務期限或在合同期限內的在職在編及“369人才工程”、三支一扶等專項計劃未滿服務期限的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信息發布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填寫并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
報考者于2016年7月22日8:00至7月24日18:00期間登錄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或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要求:①單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證件照;②電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寬約114像素,高約156像素;⑥必須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查)。報名資料提交被接受后,將自動生成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核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必須妥善保管。
提交報名申請時技術咨詢電話: 0396-2817649(駐馬店市人事考試中心)。
2、報考資格審核
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用人單位在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的1日內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3、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于2016年7月23日8:00至7月25日17:00期間通過原報名網站“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步驟繳納考務費(報考者須準備銀行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并存上足夠繳費的金額)。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報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繳納考務費,本次招聘考試兩科,共計6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繳費完成后,考生須自行用A4紙打印《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以備面試資格確認時使用。
4、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16年8月2日8:00至8月3日24:0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進入“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A4紙)。
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繳費、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因錯過時間,系統關閉相關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者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各崗位報名人數(以繳費人數確定)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商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否則,需相應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考生,到駐馬店市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牽頭,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委托專門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承擔命題、閱卷工作。
根據招聘崗位特點,按照統一規范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
1、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崗位專業科目為《專業知識》,內容包括《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相關知識等。
2、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非教學崗位專業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師職業道德等。
3、其他崗位專業科目為《申論》。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兩科權重各占50%。
參加考試時,應試者須持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根據行業和崗位特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市演藝中心崗位、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教學崗位,不再舉行筆試,只進行面試。
(二)面試
參加筆試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進入面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未就業人員的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崗位要求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2份,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2份,網上打印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參加筆試的筆試準考證及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駐馬店市人力資源服務大廳(健康路西段476號)進行面試資格確認。
經面試資格確認合格者,核發面試通知單;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1、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市演藝中心崗位,報考者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方式為專業技能測試。
2、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教學崗位,面試方式為試講、答辯與科研情況考察相結合,三者權重為6:3:1。
試講按所報崗位及學科,采取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講一節與申報專業相一致的微型課,滿分為100分;
答辯采取專家提問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科研情況考察由報考者提供本人論文、論著、項目、獎項,專家組成評審組評定,滿分為100分。
3、其他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溝通、應變、信息獲得、言語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能力。
面試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在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公布。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未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崗位,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出現末位考試總成績相同情況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主要檢查被檢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能否適應招聘崗位要求。體檢按原人事部、原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與歷次修訂內容,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的要求進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階段如出現自動放棄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一次性遞補體檢、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紀律要求
通過考試公開招聘人員,是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52號令),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認真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嚴格條件、嚴格標準、嚴格程序,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要認真按照本方案的規定組織實施,工作中遇到問題及時報告,不得隨意擴大報考范圍,不得擅自改變考試聘用程序、條件和標準。要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堅持招聘政策、招聘計劃、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對于報名和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情況,也要采用適當的形式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要嚴格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凡與報考者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實行公務回避;報考者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任職回避。
本方案由中共駐馬店市委組織部、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附表:2016年駐馬店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0396-2600921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96-2812540
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0396-2812841
市總工會:0396-2601387
市民政局:0396-2672830
市財政局:0396-2637101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0396-2612553
市農業局:0396-2912964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0396-2818582
市審計局:0396-3668800
市糧食局:0396-2625509
市畜牧局:0396-2615723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0396-8118623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0396-2906628
駐馬店職業技術學院:0396-2869928
中共駐馬店市委組織部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