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平輿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豫人〔2007〕55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結合用人單位實際,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平輿縣部分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
一、招聘計劃、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計劃招聘人員114名
1.縣委組織部所屬縣專家人才服務中心1名;
2.縣委、縣政府督查局信訪信息中心3名;
3.縣委黨校4名;
4.縣扶貧辦所屬縣扶貧培訓中心1名;
5.縣農科站1名;
6.縣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10名,其中,縣小洪河陽城管理
所2名,縣小洪河廟灣管理所2名,縣小洪河楊埠管理所2名,縣汝河蛟停湖管理所2名,縣汝河老王崗管理所2名;
7.縣氣象局所屬縣人工影響天氣中心6名;
8.縣質監局所屬縣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1名;
9.縣統計局所屬縣能源調查中心1名;
10.縣財政局所屬鄉鎮財稅所5名(雙廟鄉財稅所、十字路
鄉財稅所、老王崗鄉財稅所、李屯鎮財稅所、高楊店鎮財稅所各1名);
11.縣人社局下屬事業單位9名,其中縣機關事業養老保險
中心1名,鄉鎮勞動保障所8名(雙廟鄉勞動保障所、老王崗鄉勞動保障所、萬冢鎮勞動保障所、射橋鎮勞動保障所、陽城鎮勞動保障所、廟灣鎮勞動保障所、東和店鎮勞動保障所、楊埠鎮勞動保障所各1名);
12.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大隊10
名。
13.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62名。其中平輿縣直第二幼兒園4名、平輿縣實驗幼兒園30名、平輿縣第八初級中學28名。
具體擬聘用人數及要求詳見本簡章后附的《2015年平輿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擬聘用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年齡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3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5年8月15日至17日下午6:00(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二)報名地點:平輿縣青少年活動中心(平輿縣文化路中段266號)
(三)報名辦法:本次報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寫的《平輿縣部分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同時提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2張及本人電子照片(須與報名表粘貼照片同底版,紅底,jpg格式,大小為156×114像素,30kb以下)。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非普招畢業生不須提供此證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報考教師崗位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上述證件原件審驗后退回,只留復印件各1份。
(五)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應核減擬聘用人數。
(六)報考者現場進行信息采集,根據國家規定收取考務費。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同時建立誠信檔案,凡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三年內不準報考我縣組織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考試。
平輿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u.gov.cn)、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pyxrsj.gov.cn)為本次平輿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用網站,有關考試聘用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報考者注意查詢。有關表格請報考者從上述網站自行下載。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命題和評分。筆試由平輿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
作領導小組委托具有命題資質的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統一命題和評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成績、內容。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公共知識。其中專業知識占60分,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公共知識占40分;報考其它事業單位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50分)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50分)。
3.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
1.報考縣委黨校和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凡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空出的名額在面試前一天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經確認筆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招聘崗位的特點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
面試前須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在平輿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u.gov.cn)、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pyxrsj.gov.cn)公布。
面試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2.報考其它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只筆試,不面試。
(三)考試總成績
1.報考縣委黨校和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報考其它事業單位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報考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考生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執行。
報考其它事業單位崗位考生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
若出現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規定,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實施。若出現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出的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后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對其考察。
六、審核與聘用審批
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采取適當方式公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出來的問題,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核實處理。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委辦等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分配且按時到單位報到上崗,三年內不得流動。不服從分配或自愿放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在平輿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各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條件、標準、程序和回避制度,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平輿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2015年平輿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ar
2、2015年平輿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擬聘用崗位表.rar
3、2015年平輿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專業類別.rar
平輿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6日